The Tariff Policy Committee of the State Council: Adjust the tariff rate on imported goods originating from the United States to 125%

智通财经
2025.04.11 08:0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 4 月 11 日发布公告,决定将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从 84% 提高至 125%,自 4 月 12 日起生效。此举是对美国政府进一步提高对中国输美商品关税的回应,强调中方将不理会美方的后续加税措施。

智通财经 APP 获悉,4 月 11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5 年第 5 号) 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 84% 提高至 125%,自 4 月 12 日起生效。且鉴于在目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已无市场接受可能性,如果美方后续对中国输美商品继续加征关税,中方将不予理会。

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 2025 年第 6 号

2025 年 4 月 10 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 “对等关税” 的税率进一步提高至 125%。美方对华加征畸高关税,严重违反国际经贸规则,也违背基本的经济规律和常识,完全是单边霸凌胁迫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 2025 年 4 月 12 日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5 年第 5 号) 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 84% 提高至 125%。鉴于在目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已无市场接受可能性,如果美方后续对中国输美商品继续加征关税,中方将不予理会。

二、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5 年第 4 号) 执行。

本文编选自 “财政部” 官网,智通财经编辑:蒋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