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加法定理
阅读 37 · 更新时间 2024年12月5日
概率加法定理描述了两个公式,一个是描述两个互斥事件发生的概率,另一个是描述两个非互斥事件发生的概率。第一个公式就是这两个事件的概率之和。第二个公式是这两个事件的概率之和减去两个事件同时发生的概率。
定义
概率加法定理是概率论中的一个基本定理,用于计算两个事件发生的概率。它包括两个公式:一个用于互斥事件,另一个用于非互斥事件。对于互斥事件,两个事件发生的概率是它们各自概率的和。对于非互斥事件,两个事件发生的概率是它们各自概率的和减去它们同时发生的概率。
起源
概率加法定理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17 世纪,当时概率论作为一门数学分支开始形成。布莱斯·帕斯卡和皮埃尔·德·费马在赌博问题上的通信被认为是概率论的开端。随着时间的推移,概率加法定理成为概率论的基本组成部分。
类别和特征
概率加法定理主要分为两类:互斥事件和非互斥事件。互斥事件是指两个事件不能同时发生,例如掷硬币时出现正面和反面。对于互斥事件,概率加法定理简单地将两个事件的概率相加。非互斥事件是指两个事件可以同时发生,例如掷骰子时出现偶数和大于三的数。对于非互斥事件,概率加法定理需要减去两个事件同时发生的概率,以避免重复计算。
案例研究
案例一:假设在一个袋子里有 3 个红球和 2 个蓝球,随机抽取一个球。事件 A 是抽到红球,事件 B 是抽到蓝球。由于这两个事件是互斥的,使用概率加法定理,P(A 或 B) = P(A) + P(B) = 3/5 + 2/5 = 1。案例二:假设在一副扑克牌中,事件 A 是抽到红色牌,事件 B 是抽到国王。由于这两个事件不是互斥的(因为红色牌中有国王),使用概率加法定理,P(A 或 B) = P(A) + P(B) - P(A 且 B) = 26/52 + 4/52 - 2/52 = 28/52。
常见问题
投资者在应用概率加法定理时,常见的问题是混淆互斥事件和非互斥事件。这可能导致错误的概率计算。另一个常见误解是忽略非互斥事件中同时发生的概率,导致概率的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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