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院裁定谷歌在在線廣告技術領域部分存在非法壟斷,這一裁決可能迫使這家科技巨頭分拆其價值 310 億美元的廣告業務。 美東時間 4 月 17 日,據媒體報道,美國地區法官 Leonie Brinkema 裁定,谷歌在廣告交易平台和廣告服務器(即網站用於出售廣告位的工具)這兩個市場中違反了反壟斷法。去年 8 月,華盛頓特區地區法官 Amit Mehta 曾裁定谷歌占主導地位的搜索引擎是非法壟斷。 此次法官在書面裁決中指出,該公司還從事非法"搭售"行為——將一個產品的訪問權限與購買另一產品掛鈎。Brinkema 法官寫道: 除了剝奪競爭對手競爭的能力外,這種排他行為嚴重損害了谷歌的發佈商客户、競爭過程,以及最終開放網絡信息的消費者。 然而,法院並未完全支持司法部的所有法律訴求,法院認為在廣告主用於購買展示廣告的工具這一市場中,谷歌不符合構成壟斷的定義。 對於投資者而言,這意味着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未來可能面臨業務重組,而廣告技術領域的競爭格局將迎來徹底變革。與以往的科技壟斷案不同,此次案件的補救措施相對明確:拆分谷歌的廣告業務。 截至發稿,Alphabet 股價下跌 1.36%,而其競爭對手 Trade Desk、Magnite 和 PubMatic 股價則大幅上漲,顯示市場認為該裁決可能重塑數字廣告行業格局。 明確的補救措施:拆分谷歌的廣告業務 與谷歌搜索引擎壟斷案不同,這一廣告技術案件有着更為清晰的補救方案。 報道分析認為,最直接的解決方案就是拆分谷歌的廣告業務:將廣告服務器端和廣告交易所端分開,從中間切開並剝離。 這一措施不會削弱公司的整體實力。涉案的只是整個在線廣告市場的一部分,該市場包括應用內廣告和流媒體平台上顯示的廣告,谷歌在這些領域並不占主導地位。 谷歌大部分廣告收入來自其自有產品(如搜索、Gmail 和 YouTube)旁邊顯示的廣告。2024 年,谷歌廣告網絡部門(本案涉及的部分)收入為 304 億美元,僅佔谷歌總廣告收入的 11%。 科技巨頭遭遇監管反擊浪潮 本案是美國政府對科技巨頭髮起的一系列反壟斷行動中的最新一例。 媒體報道稱,特朗普政府正在繼續前總統拜登和特朗普第一任期期間開始的努力,試圖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權力。 聯邦貿易委員會本週正在審理針對 Facebook 母公司 Meta Platforms 的反壟斷案件,首席執行官 Mark Zuckerberg 連續幾天出庭作證。聯邦貿易委員會尋求拆分 Meta 的業務,強制該公司與 Instagram 和 WhatsApp 分離。 分析師表示,如果 Meta 在其反托拉斯訴訟中也敗訴,"5 年內數字廣告格局可能變得面目全非",這對市場競爭可能是一個積極信號。 蘋果則面臨司法部提出的反托拉斯訴訟,指控其阻礙外部軟件與其設備的集成能力,將用户鎖定在其生態系統中。針對亞馬遜的聯邦貿易委員會案件也將於 9 月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