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RMONY AUTO plans to sell 45% equity of its overseas new energy vehicle business to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Feng Changge for 330 million yuan

和諧汽車擬以 3.3 億元向控股股東馮長革出售其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 45% 權益。交易包括出售 iCar Group Limited 的股份和貸款,總代價將與公司欠 EGL 的貸款本金抵銷。為促進出售,公司計劃實施資本重組,增加出售公司的繳足資本,並轉換部分股東貸款為優先貸款。出售集團在多個國家運營新能源汽車業務,並與比亞迪合作。
智通財經 APP 訊,和諧汽車 (03836) 公佈,公司 (作為賣方)、EGL(由馮長革先全資擁有的公司,作為買方) 及馮長革先 (作為買方的擔保人) 於 2025 年 5 月 23 日交易時段後簽訂了協議。據此 (其中包括),該公司有條件地同意向 EGL 出售:(i) 待售股份,佔出售公司 (iCar Group Limited) 重組資本的 45%,按待售股份代價人民幣 2.5 億元;以及 (ii) 待售貸款,佔出售公司發行的可換股票據的 45%,按待售貸款代價人民幣 8000 萬元。總代價人民幣 3.3 億元將與公司於出售完成時欠 EGL 的 CS 貸款本金總額人民幣 3.3 億元以對等方式悉數抵銷。
為促進出售事項及於出售完成後分離出售集團就優先貸款的責任及負債,公司擬實施資本重組,作為出售完成的先決條件,主要為 (a) 出售公司的繳足資本總額將增加至約人民幣 5.556 億元;(b) 部分股東貸款約人民幣 3.854 億元將轉換為優先貸款;及 (c) 股東貸款餘額約人民幣 1.778 億元將轉換為出售公司將向公司發行的可換股票據。
於本公告日期,出售集團擁有 42 間附屬公司,於出售公司的海外市場從事分銷新能源汽車及提供售後服務。該集團於 2023 年開始運營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出售集團已成功與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領先的汽車製造商之一) 合作,通過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多個地區設立分銷網點和服務中心,分銷兩個新能源汽車品牌 (即比亞迪和騰勢) 及就其提供售後服務。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出售集團在中國香港、柬埔寨、菲律賓、新加坡、日本、印度尼西亞、泰國、馬來西亞、澳大利亞、英國、法國和波蘭等地,共擁有 45 家 4S 中心、34 家展廳和 4 家服務中心。截至本公告日期,出售集團是比亞迪新能源汽車在中國香港的獨家一級授權經銷商,以及在柬埔寨的授權國家經銷商。
海外新能源車輛市場的快速增長帶來了巨大商業機遇,但同時也需要大量的營運資金和前期投資以進入市場,包括建立分銷和售後網絡。為滿足該等需求,於 2023 年,該公司與馮長革先就有關擬通過出售集團共同投資發展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展開討論。訂約方同意共同投資將由公司及馮長革先分別出資 55% 及 45%。為推動儘早進入市場並搶佔先發優勢,馮長革先初始以 CS 貸款的形式提供資金,以增強集團的營運資金狀況及支持出售集團業務的快速啓動。正式的共同投資結構計劃在後期階段實施。
經過一個完整財年的運營後,顯而易見,出售集團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的長期發展和擴展需要持續且大量的營運資金和投資,尤其用於新能源汽車庫存的採購,以及在多個海外地區和市場建立分銷網點和服務中心。因此,鑑於該等資金需求,公司與馮長革先已同意繼續落實共同投資結構,為未來資金籌措、運營責任及損益分擔建立明確的框架。
由於出售集團仍處於增長階段,且由於前期運營及市場滲透成本,實現盈利可能尚需時日,公司認為通過減少其於出售集團的股權來分散及減輕集團的財務風險屬審慎之舉。該戰略合作伙伴關係預計將賦予出售集團財務靈活性和運營彈性,使其能夠更好地應對市場挑戰並追求長期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