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OB's appeal fails, High Court upholds compensation of HKD 17.7 million in case of inflated housing prices to deceive banks into lending | Lianhe Zaobao

聯合早報
2025.11.27 02:55

新加坡高庭維持原判,大華銀行在抬高房價欺詐銀行房貸案中賠償額維持在 1770 萬元。法官駁回大華銀行要求提高賠償額至 9200 萬元的上訴,認為銀行未能完全減輕損失。裁定基於 5300 萬新元的索賠金額,扣除已償還款項及租金收入後,銀行獲得 230 萬元法定利息。

就升濤灣濱海精品私宅項目抬高房價,欺詐銀行房貸一案,新加坡高庭維持原判,大華銀行的賠償額維持在 1770 萬元。

高庭法官許德倫星期三(11 月 26 日)駁回大華銀行要求將賠償額提高至 9200 萬元的上訴。他表示,銀行 “未能完全減輕損失”,最終判定的利息是在適當扣除後計算得出。

許德倫的裁定是基於約 5300 萬新元的索賠金額,其中包括超額髮放的貸款、資金成本、信用利差和調查費用。約 3720 萬元用於抵扣已償還款項,以及大華銀行從收回房地產中獲得的租金收入。大華銀行另外獲得 230 萬元的法定利息。 

大華銀行認為,損失的計算法應該按照,若力寶濱海精品公司(Lippo Marina Collection)與兩名房地產中介無串通,根本不會批准或發放的貸款,大華銀行稱損失高達 9200 萬新元。

即便在假設銀行依舊會批准部分貸款的情況下,大華銀行表示,損失金額應達 7690 萬元。 

然而,力寶精品公司反對大華銀行的計算方式,並表示大華銀行未採取合理措施減輕損失。 

許德倫法官説:“我發現大華銀行自 2017 年起,未能採取風險緩釋措施,當時本應着手出售相關資產以減少損失。”

當案件於 2014 年啓動時,大華銀行辯稱,不出售這些單位是因為當時房地產價格正處於下跌趨勢,且賣方印花税負擔沉重,於是將單位出租以減少未償還金額。 

延伸閲讀

抬高升濤灣私宅房價騙銀行放貸案 大華獲賠 1770 萬元

這起訴訟針對印度尼西亞發展商力寶濱海精品公司和兩名房地產經紀,指他們合謀導致大華銀行在為濱海精品項目的 38 套公寓提供超過 100%的購房款融資後,蒙受重大損失。

升濤灣高檔私宅項目,是力寶濱海精品公司負責發展和出售的高端海濱住宅區,共有 124 個單位。

項目在 2007 年尾推出銷售,在政府出台系列房地產降温措施後,項目至 2011 年 3 月 10 日,僅賣出 42 個單位。

發展商隨後向買家提供 22%至 34%的高額 “傢俱回扣”,卻未將相關信息告知大華銀行,導致銀行根據協議標示的售價批准貸款額,超過當時的頂限(購價的 80%),買家則獲得可觀現金回扣。

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9 月期間,大華銀行向 38 個公寓單位的買家,發放約 1 億 8200 萬元的住房貸款,但截至 2015 年 4 月,這些貸款全部違約。

截至星期四早上 10 時 40 分,大華銀行的股價跌 0.06% 至 33.9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