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家首次明確目標:2025 年風電、光伏發電量佔比達 16.5%

華爾街見聞
2021.04.19 06:37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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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風電和光伏發電比重將提升 1.3%,據此推算,今年風電光伏併網裝機可能在 1.1 億千瓦左右。

4 月 19 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佈《關於 2021 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 (徵求意見稿)》,與之前版本相比《意見稿》首次提出風電、光伏發電量佔比到 2025 年達 16.5% 左右的目標。

《意見稿》提出,2021 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佔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 11% 左右,後續逐年提高,到 2025 年達到 16.5% 左右。文件還要求加快確定 2022 年併網規模。

公開數據顯示,2020 年全國風電、太陽能累計發電量達到 7270 億千瓦時,全社會用電量 75110 億千瓦時,佔比在 9.7% 左右。這意味 2021 年風電和光伏發電比重將提升 1.3%。市場分析推算認為今年風電光伏併網裝機可能在 1.1 億千瓦左右。

中信證券首席電新分析師華鵬偉在接受上海證券報採訪時表示,11% 的佔比目標之前已經提過,2025 年達到 16.5% 的佔比目標則是首次提出。文件關於加快併網的表述意味着國家明確了 “十四五” 期間要通過進一步提高風電光伏佔比來調整能源結構、完成碳達峯任務的意圖。

《意見稿》還要求,按照目標導向和責任共擔原則,制定發佈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引導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依據本區域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積極推動本省 (區、市) 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和跨省區電力交易,確定本省 (區、市) 完成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併網規模和新增核准 (備案) 規模,認真組織並統籌銜接做好項目開發建設和儲備工作。

市場分析認為,這意味着國家不再統一發年度指標,而是由各省根據國家給的消納權重、本省用電量自行計算出保障性規模。超出保障性規模的,為市場化規模。因此,各省未來的規模指標只有下限,即保障性規模,沒有上限,意味着市場化規模不限。

交銀國際此前分析認為,在碳中和目標下,2030 年我國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 25%(2019 年 15.3%)。預計光伏發電將憑藉成本和低碳優勢,2020-50 年發電量複合年增速 12%,2050 年佔全國發電量約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