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 5 日在《中国金融》杂志上撰文称,将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建设为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后备资金池和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等各方,依法依职责充分投入相应资源后仍有缺口的,经批准后,按程序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进行重大金融风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