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券商的行業格局要被顛覆了!

基金和券商的行業格局將受到政策影響,可能會顛覆現有合作模式。政策規定了交易模式、證券公司選擇和交易佣金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小券商可能無法獲得基金公司的交易佣金,對基金公司的席位分配也提出了新要求。政策還規定了被動基金的佣金不得超過平均股票交易佣金,對基金公司的母公司佣金也有影響。此外,規模不到 10 億的基金公司可以繼續按照之前的規定。這些政策的發佈將對行業產生重大影響。
又是週五下班出政策!!!
這次發佈的是一個足以顛覆行業格局的政策,名字叫《關於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的規定(徵求意見稿)》。
我認為這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政策,會對現有的券商和基金公司的合作產生重大且深遠的影響。
下面我就來給大家逐條解讀一下,有些行業通行準則,我不能説的太細,能看懂的就自己理解,看不懂的我也無法解釋。

1、兩種交易模式,就是我們常説的券商結算模式(券結)和席位租用模式
2、基金公司選擇各方面實力較強的證券公司進行交易,那意味着實力弱的券商無法獲得這項業務,既不能券結,也不能開席位,那意味着小券商無法從基金公司獲得交易佣金,這可讓小券商怎麼活啊,尤其是那種賣基金實力挺強但是研究能力弱的(因為未來單純的賣基金是無法獲取佣金的,後文會解釋)。

3、被動基金(主要就是 ETF)的佣金不得超過平均股票交易佣金(目前估計是萬 2+)且不得支付研究服務,其他基金不得超過平均佣金的 2 倍(目前估計在萬 5 左右)。這對基金公司的席位分配提出了新要求,以後 ETF 只能統一在規定的席位上做交易,不能和主動基金混在一起,不然無法管控佣金。
ETF 的佣金不得用於研究,這點有待商榷,ETF 也是需要研究支持的。
目前基金的的交易佣金是萬 8,表面看上去是萬 8 到萬 5,其實是萬 7 到萬 4,因為有萬 1 的成本,基本就算是腰斬了。
4、動態調整,如果市場平均佣金降了,還得跟着降,沒有下限。

5、目前基金公司給一家券商的佣金上限是 30%,通常基金公司作為子公司,都會給母公司 “進貢” 30% 的佣金,以後只能給 15% 了,對基金公司是利好,對母公司是利空。
6、如果規模不到 10 億的基金公司,不受上條規定,可以繼續按 30% 來,這讓初創基金公司可以在早期深度綁定幾家進行合作。

7、券結模式基金迎來了自己的第二春(第一春基本已經宣告結束),我之前對券結基金的態度一直很明確,可以看這篇。
但這條給了券結基金很大的靈活空間,如果想繞開第五條,就大力發展券結基金,想給哪家券商多打佣金,就多合作券結基金,完成佣金輸送,甚至可以把老基金轉成券結基金,給需要的券商開過去。以後券結基金成為基金公司調節佣金以及和券商合作的一把利器。
8、席位租用模式的基金第一年不受管控,那第一年可做的事就多了,我不能多説,你們自己體會。

這條太重磅了,炸裂到可以顛覆行業現有格局。
9、明確規定賣基金和交易佣金不能掛鈎,雖然曾經也規定過,但是執行的一般,畢竟是 07 年的老政策了。如果這條真的能落實,而不是喊口號的話。那行業格局就要被顛覆了,現在交易佣金換銷量的模式就要被終結了,只有研究服務才能換交易佣金。
那麼現在基金銷售高週轉賺佣金的模式就玩不下去了,“倒量” 大户的券商,要想想未來的路怎麼走了。券商只能靠做大保有規模來賺管理費分成了,或者做大基金投顧規模賺投顧費,基金投顧的春天可能要來了。
10、交易佣金不能轉移支付了,現在基金公司會用交易佣金來買專家服務、wind 終端、系統等等,業內俗稱 “軟佣”,這種模式也將被終止,以後基金公司只能自己掏錢買了,前提是基金公司不得向券商變相轉嫁。
11、銷售人員不得參與選擇證券公司的環節,這對有些銷售佔主導的基金公司是一個影響,以後跟券商對接的都是投研或者中後台人員了。

12、這條我相信絕大多數基金公司都不會違反的,基本的道德底線還是有的,不太可能因為佣金率降低就提高換手率來獲取更多的佣金。

13、之前被詬病的 “佣金使用黑箱” 問題,可能會得到改善,所有細節都得公示,不太好搞小動作了。
14、怎麼披露還要等協會公佈,不知道有多細。萬一違反了,還得在年報中披露,相當於自己承認錯誤並被永久記錄,犯錯成本有點高。

15、這條也非常炸裂。不得將基金交易佣金與業績考核、績效薪酬掛鈎。如果嚴格執行,那就完全顛覆了目前的基金銷售模式,與第七條效果類似。以後賣基金怎麼考核,員工賺什麼錢,券商需要重新定義這個業務的商業模式了。
先解讀這麼多吧,具體會給行業帶來什麼衝擊,哪些機構和部門會受到影響,一方面要看執行情況,另一方面看各家的應對手段。但無論如何,這對行業發展是一件好事,有助於促進行業向着更健康的方向發展。後續如果有新的變化,我再繼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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