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國資委:首次提出中央企業應當對資產評估項目實施分類管理
國務院國資委近日印發了《關於優化中央企業資產評估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首次提出中央企業應當對資產評估項目實施分類管理,要求中央企業確定重大資產評估項目劃分標準,對重大資產評估項目管理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管控要求。明確中央企業備案重大資產評估項目過程中如遇到難點問題,可以書面向國務院國資委申請推薦專家參與論證,必要時國務院國資委將加強對項目的業務指導。該規定借鑑《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 12 號)中資產評估核准項目的相關規定,有助於推動中央企業解決備案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提高中央企業評估項目管理工作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