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投資者應在 3 月 1 日前查核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狀態

智通財經
2024.02.05 07:26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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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提醒投資者,應只在獲香港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投資者應不時及無論如何必須在 2024 年 3 月 1 日,查核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態。

智通財經 APP 獲悉,2 月 5 日,香港證監會發文提醒投資者稱,應只在獲香港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如投資者不確定他們現正用來進行買賣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態,可查核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特別是,投資者應查核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是否在 “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及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 上。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上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已獲證監會正式發牌。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 上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包括在香港營運並已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或之前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投資者應不時及無論如何必須在 2024 年 3 月 1 日,查核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態,因為依據香港證監會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制度的過渡安排,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如沒有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或之前向香港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將必須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

如投資者用來進行買賣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在香港營運,並且不在 “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或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 上,他們應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前及早作好準備,例如結束他們於這些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帳户,或轉移至獲香港證監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

此外,香港證監會提醒公眾,在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 上的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仍在處理中,是否會獲批准乃屬未知之數,因此在這些平台上進行買賣存在風險。

香港證監會強調,應只在獲香港證監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因為在無牌平台上進行買賣可能會令他們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