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被罰 41.75 億,到底怎麼繳?

虎嗅
2024.03.19 03:54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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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律師表示,此次罰款不會影響債權人的債務清償,在清償順序中,補償性債權優先於懲罰性債權。如若恒大地產及許家印沒錢了,則須通過查封、扣押個人財產等方式追繳。

3 月 18 日晚間,恒大地產發佈了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將對恒大地產、許家印、夏海鈞、潘大榮、潘翰翎、柯鵬、甄立濤、錢程進行罰款和市場禁入等行政處罰。

其中,對恒大地產處以 41.75 億元的罰款。同時,時任公司董事長的許家印和時任中國恒大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的夏海鈞等人,因決策並組織實施了財務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且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分別被處以 4700 萬元和 1500 萬元的罰款,並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多位律師向鳳凰網 “風暴眼” 表示,此次罰款不會影響債權人的債務清償,在清償順序中,補償性債權優先於懲罰性債權。如若恒大地產及許家印沒錢了,則須通過查封、扣押個人財產等方式追繳。此次證監會處罰力度較大,且並不會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一、兩年虛增 5641.46 億元營收

恒大地產造假有多嚴重呢?從一組數據中可窺見端倪。

2019 年,恒大地產公然虛增收入,金額高達 2139.89 億元,這佔據了當期營業收入的 50.14%。為了掩蓋這一欺詐行為,公司還相應地虛增了成本,涉及金額達 1732.67 億元。相應地,恒大地產所宣稱的利潤中,有 407.22 億元是虛假的,佔到了當期利潤總額的 63.31%。

到了 2020 年,恒大地產的財務造假行為並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這一年,公司虛增的收入飆升至 3501.57 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也上升到了 78.54%。與此同時,虛增的成本也水漲船高,達到了 2988.68 億元,恒大地產在 2020 年虛增的利潤更是高達 512.89 億元,佔到了當期利潤總額的 86.88%。

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裏,恒大地產竟然虛增了高達 5641.46 億元的營收和 920.11 億元的利潤。這一行為不僅嚴重掩蓋了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更對廣大投資者和公眾造成了極大的誤導,讓他們對公司的經營狀況產生了錯誤的判斷。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兩年期間,恒大的審計機構一直是羅兵鹹永道,並從恒大那裏獲得了數千萬元的審計費用。而普華永道在中國恒大 2020 年度審計報告中,發表了無保留意見,也沒有提及恒大經營的重大不確定性。

此外,恒大地產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違規行為層出不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533 筆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和 2983 筆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涉及金額分別高達 4312.59 億元和 2785.31 億元。

而恒大的債務規模早已到了驚人的地步。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國恒大的總負債額大約達到了 2.39 萬億元。

這些負債具體包括借款 6247.7 億元,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 1.06 萬億元,其他負債 1028.8 億元。在剔除合約負債 6039.8 千億元之後,剩餘負債為 1.78 萬億元。而恒大的總資產只有 1.74 萬億元,仍然處於資不抵債。

而在 2023 年上半年,中國恒大的主營收入約為 1281.8 億元,淨虧損合計 392.5 億元,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只有約 40.47 億元,還不足以覆蓋本次證監會 41.75 億元的罰款。

到 2023 年 11 月底,恒大地產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就累計達到約人民幣 3163.91 億元,逾期商票累計約人民幣 2055.37 億元。

二、恒大地產被罰 41.75 億,是多還是少?

此次處罰中,恒大地產共計被罰 41.75 億元;許家印被處罰 4700 萬元,並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北京鑫諾律師事務所董世盼律師看來,終身禁入是非常嚴厲的處罰,基於過往的違法行為,這一處罰具有很強的警示作用。

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對鳳凰網 “風暴眼” 表示,這樣的懲罰力度,和證監會近幾年強調的加大執法力度是相符的,近些年證監會對中介機構、上市公司、發債、定增等的依法處罰也很多,表明了證監會加強了對資本市場的監管。

從其中一項違法行為的處罰即可看出此次罰款力度。對於恒大地產 2019 年、2020 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恒大地產被罰 1000 萬;許家印被罰 500 萬元,並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上述行為,另處罰 1000 萬元。

對此,上海申宜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權對鳳凰網 “風暴眼” 表示,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對企業的罰款額度是 100 萬~1000 萬,對相關負責人個人的處罰額度是 50 萬~500 萬。因此,對恒大及相關負責人的罰款已達該項行政處罰的上限,屬於頂格處罰,這些罰款,應分別由相關公司、個人承擔。

不過,仍有許多人感到不解,認為罰款相對於恒大欠款來説,實在太少。對此,上述不願具名的律師對鳳凰網 “風暴眼” 解釋稱,罰款與恒大債務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就債務而言,債權人應通過正常渠道去申請清償,通過公司破產集中受償。而此次處罰是從行政層面、國家監管角度,對企業在行政違法行為上作出的處罰,並不是針對欠款的處罰。兩者基於不同法律、不同行為,因此不會相互影響。

三、行政處罰不會影響其他債權人清償

此次處罰,是否會影響到其他債權人的債務清償呢?在律師看來,基本不會影響。

李海權表示,《破產法》對於破產債權的優先順序規定為:破產費用>共益債務>職工債權>社會保險費用和税款>普通破產債權。對於行政處罰的債權受償順序沒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對此設定了一項基本原則:對於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清償順序的債權,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債權優先於財產性債權、私法債權優先於公法債權、補償性債權優先於懲罰性債權的原則合理確定清償順序。破產財產依照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的順序清償後仍有剩餘的,可依次用於清償破產受理前產生的民事懲罰性賠償金、行政罰款、刑事罰金等懲罰性債權。

也就是説,恒大和許家印此次受罰金額為行政罰款債權,屬於公法債權、懲罰性債權、財產性債權,劣後於其他普通債權。

那麼,如果恒大及許家印都沒有可供處罰的資金了,又當如何處理呢?

李海權律師表示,企業破產後,劣後的債權未獲清償的,在破產程序結束後即告結束。行政機關可對個人採取查封、扣押個人財產等方式追繳個人應繳的罰款,並計算遲延履行的滯納金。

董世盼律師則對鳳凰網 “風暴眼” 表示,這次處罰屬於行政處罰,排位比較靠後,但是我國目前沒有個人破產製度,以上只適用於企業。如果恒大沒有錢,則需要進入破產程序,由證監會申報債權。如果許家印個人沒有資產,那麼,證監會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上述不願具名的律師對鳳凰網 “風暴眼” 表示,如果公司本身沒有錢了,那麼就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來處理。如果是清盤程序,必須要做統一的清償,債權清償完之後,如果沒錢了,就不再清償了,按照中國香港的清盤,就需要註銷,註銷掉了,罰款也就沒處要了。

此外,在多位律師看來,本次處罰也不會影響到刑事責任的追究。

李海權表示,行政處罰與刑事追責都是對違法行為否定評價,當事人受到行政處罰後仍可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一般認為,在同一類違法行為中,受到行政處罰且繳納罰金的,刑事處罰中可進行相應折抵。比如該案中針對個人的行政罰款與《刑法》中關於信息披露違法中的並處罰金可以進行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