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Super Rich Jensen Huang Avoided $8 Billion in Taxes

華爾街見聞
2024.12.07 03:16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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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仁勳通過複雜的避税策略成功將約 80 億美元的財富轉移給家族,避免了高達 40% 的遺產税。這一現象反映了美國遺產税制度的漏洞,許多超級富豪如蘇世民和扎克伯格也採取類似措施。儘管美國最富有的人的財富增長顯著,遺產税收入卻幾乎停滯,導致税務部門損失巨大。黃仁勳的案例成為研究富豪如何利用税收制度的典型。

據《紐約時報》日前報道,現年 61 歲的黃仁勳不僅是一位工程天才和硅谷偶像,同時也是全球市值第二大公司英偉達的掌舵者,該公司所生產的芯片為眾多人工智能系統提供支撐。得益於英偉達股價飆升,黃仁勳的淨資產高達 1270 億美元。

理論上,當黃仁勳去世時,他的遺產需向美國政府繳納相當於其淨資產的 40% 作為税款。但據已披露的證券和税務文件顯示,黃仁勳通過一系列複雜的避税策略,成功地將自己鉅額財富中的大部分以免税方式轉移給家族。值得注意的是,黃仁勳為其家族節省的税款約為 80 億美元,這可能是美國曆史上數額最高的避税案例之一。

黃仁勳所採用的財富保護策略,在超級富豪羣體中已蔚然成風。對公開證券文件的深入分析顯示,私募股權巨頭黑石集團創始人蘇世民(Stephen A. Schwarzman)、Meta 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以及谷歌、Coinbase、禮來、萬事達和 AMD 等多家知名企業的高管們,都已將數十億美元的資金轉移到特定的金融工具上,以此規避聯邦遺產税。

這一現象僅僅是遺產税制度被逐漸侵蝕的一個縮影,該税種本就僅針對美國極少數富豪徵收。自 2000 年以來,儘管最富有美國人的財富幾乎實現了四倍增長,但遺產税的税收收入卻幾乎停滯不前。如果遺產税能與財富增長保持同步,美國去年本可徵收到約 1200 億美元的税款。但實際上,税務部門收到的遺產税僅為這個數字的四分之一。

2007 年,黃仁勳與妻子洛麗及他們孩子的合影

這筆因避税而損失的收入,足以讓美國司法部的預算實現翻倍,並能使用於癌症和阿爾茨海默氏症研究的聯邦資金增加兩倍。

黃仁勳的避税措施,堪稱研究超級富豪如何巧妙利用美國税收制度漏洞的生動案例。他的避税策略並非源自國會的明確許可,而是由一羣極具創造力的律師精心策劃的,他們巧妙利用了聯邦法規的模糊用詞、法院的有限判例以及國税局在個別案例中發佈的裁決,這些裁決隨後成為了避税操作的 “潛規則”。

劉易斯克拉克法學院教授、被廣泛引用的遺產税論文作者傑克·博格丹斯基(Jack Bogdanski)表示:“這些富豪有一羣訓練有素、才華橫溢的律師,他們每小時收費高達 1000 美元,整天琢磨如何幫助客户逃避遺產税。指望國會有人能阻止這一切,恐怕是不現實的。”

紐約大學的税法教授丹尼爾·赫梅爾(Daniel Hemel)估算,通過複雜的信託結構和其他避税策略,最富有的美國人每年能夠無需繳納遺產税便傳承約 2000 億美元的財富。

遺產税相關規定的執行力度已有所減弱,部分原因在於國税局因多年的預算削減而元氣大傷。在 20 世紀 90 年代初,國税局曾審計了超過 20% 的遺產税申報表。然而,到了 2020 年,這一比例已鋭減至約 3%。

隨着美國共和黨掌控白宮和國會,這一趨勢可能會進一步加劇,他們已在削減國税局的執法預算。即將上任的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約翰·圖恩(John Thune)和其他國會山的共和黨人多年來一直試圖廢除遺產税,稱其對家庭農場和小企業構成了不公平的懲罰。

然而,黃仁勳數十億美元的避税策略——詳細記錄在他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的文件以及他的基金會向國税局披露的信息中——充分揭示了遺產税制度已被嚴重掏空的現狀。

知名信託與遺產律師喬納森·布拉特馬赫(Jonathan Blattmachr)評價道:“從遺產税規劃的角度來看,這無疑是一次完美的操作,黃仁勳做得極其出色。”

“只有傻瓜才繳納遺產税”

幾千年來,政府一直試圖減緩家族財富的積累。古羅馬的奧古斯都·凱撒(Augustus Caesar)就通過徵收死亡遺產税來控制財富的傳承。自由放任資本主義的思想奠基人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也曾批評財富繼承製度。安德魯·卡內基(Andrew Carnegie)也説過:“通過在死亡時對遺產徵收重税,也是國家對自私的百萬富翁不值得尊重的人生的一種譴責。”

美國在 1916 年採用了現代遺產税。近幾十年來,國會中的共和黨人成功地削弱了這一税種,降低了税率,並提高了免税的遺產金額。如今,一對已婚夫婦可以免税轉移大約 2700 萬美元的財富,而超過這個數額的部分通常會按照 40% 的税率徵税。

億萬富翁們將避税視作一種消遣活動。美國投行高盛前高管、曾任當選總統唐納德·朗普(Donald J. Trump)第一屆政府首席經濟顧問的加里·科恩(Gary Cohn)曾幽默地表示,“只有傻瓜才繳納遺產税”。

顯然,黃仁勳絕不是愚笨之人。1993 年,他與另外兩名工程師在加州聖何塞的丹尼餐廳(Denny’s)靈感突發,構想出了一種功能強大的新型計算機芯片,這一創意後來奠定了英偉達的基礎。該公司起初專注於 3D 圖形芯片的研發,但在 21 世紀初,其業務範圍逐漸擴展至其他領域,例如為特斯拉電動汽車提供半導體產品。

利用 “I Dig It” 策略避税

2012 年,黃仁勳與其妻子洛麗(Lori)邁出了第一步行動,旨在使其財產免受遺產税的困擾。

根據黃仁勳提交的證券文件顯示,他們設立了一個名為 “不可撤銷信託” 的金融工具,並將 58.4 萬股英偉達股票轉入其中。這些股票在當時的價值約為 700 萬美元,但它們最終將節省數倍於此的税收。

黃仁勳夫婦此舉借鑑了 20 年前的一個成功案例,即 1995 年美國國税局批准的一項交易先例,税務專家將其稱為 “I Dig It”。(這是對所涉及金融工具名稱的惡搞,即故意有缺陷的贈與人信託。)

“I Dig It” 的優勢之一在於,它不僅能夠大幅度規避遺產税,還能有效避免聯邦贈與税。遺產税是針對富翁在世時轉讓給繼承人的資產徵收的,其目的主要在於維護遺產税的徵收體系。否則,富人可能會選擇在生前將所有財產捐出,以規避遺產税。

以下是 “I Dig It” 策略的工作原理。假設富豪約翰·多伊(John Doe)決定將其 1000 萬美元現金捐贈給一個信託基金,旨在為子女提供保障。只要他尚未達到 2700 萬美元的贈與税豁免額度,他就無需為此筆捐贈繳納贈與税。隨後,該信託基金可以利用這 1000 萬美元,再加上多伊提供的貸款,來收購價值 1 億美元的股票。根據美國國税局 1995 年的裁決,這些股票在多伊去世時無需繳納遺產税。

此外,“I Dig It” 策略還有一個額外的好處。假設信託基金持有的股票價值飆升了十倍,那麼這些增值部分也無需繳納遺產税。然而,這可能會引發高達 2.14 億美元的資本利得税賬單,即 9 億美元的收益按 23.8% 的税率計算。但根據國税局的另一項裁決,多伊可以代表信託基金繳納這筆税款,而不會被視為給其繼承人的額外贈予。

否則,如果信託基金自行支付資本利得税,那麼留給後代的財富將會大幅減少。

“I Dig It” 策略極其複雜,但同時也極為有利可圖。聖路易斯資深信託和遺產律師邁克爾·穆里根(Michael D. Mulligan)曾協助制定這一戰略,他將其稱為 “不斷饋贈的禮物”。

根據提交給法庭和證券監管機構的文件顯示,一大批超級富豪都採用了這種策略的各種變體。

媒體大亨梅爾·卡馬辛(Mel Karmazin)的家族就使用了多個 “I Dig It” 策略。底特律活塞隊的前老闆比爾·戴維森(Bill Davidson)則利用這一策略成功避税超過 27 億美元。米特·羅姆尼(Mitt Romney)在經營私人股本公司貝恩資本期間也採用了這種技巧,並在 2012 年獲得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時提出了廢除遺產税的主張。

美國國税局對一些它認為過於激進的避税措施提出了質疑。戴維森最終與國税局達成了和解。該機構聲稱,卡爾馬辛家族的安排 “缺乏經濟實質”,並要求補繳 240 萬美元的税款。但據卡馬辛家族的一名律師透露,國税局最終放棄了大部分論點,並僅收取了大約 10 萬美元的税款。

在黃仁勳的案例中,證券備案文件中提供的細節有限,但包括穆里根在內的多位專家表示,幾乎可以肯定,這是一次經典的 “I Dig It” 贈與、貸款和出售交易。

黃仁勳在 2012 年轉入其信託基金的股票,如今價值已經飆升至 30 多億美元。若這些股份直接傳承給黃仁勳的繼承人,他們將面臨高達 40% 的遺產税,這意味着税款可能超過 10 億美元。然而,通過信託基金的安排,這份鉅額遺產可能僅需支付不超過幾十萬美元的税費。

設立 GRAT 金融工具避税

不久,黃仁勳夫婦在減少遺產税方面又邁出了一大步。證券備案文件顯示,2016 年,黃仁勳設立了幾家被稱為 “授予人保留年金信託”(GRAT)的金融工具。

他們借用了多年前為沃爾瑪聯合創始人的前妻奧黛麗·沃爾頓(Audrey Walton)發明的策略。從 1993 年開始,沃爾頓將價值約 2 億美元的股票轉讓給了兩個 GRAT。問題是,信託公司最終必須償還沃爾頓所持股票的價值,外加一些微薄的利息。如果股票的價值上漲超過了必須償還的金額,信託公司可以免税保留剩餘的部分。

美國國税局曾對這一安排提出過異議。但在 2000 年,美國税務法院的一名法官支持其合法性。紐約大學的赫梅爾教授説,國税局原本還可以從其他方面對 GRAT 的使用提出質疑,但該機構最終 “妥協了”,基本上允許使用信託作為逃避遺產税的可接受方案。

億萬富翁們注意到了這一點。高盛首席執行官勞埃德·布蘭克費恩(Lloyd Blankfein)、賭場大亨謝爾登·阿德爾森(Sheldon Adelson)、石油投資人哈羅德·漢姆(Harold Hamm)、有線電視巨頭約翰·馬龍(John Malone)和查爾斯·多蘭(Charles Dolan),以及設計師拉爾夫·勞倫(Ralph Lauren)等人都在沃爾頓案判決後不久設立了 GRAT,以此幫助他們的家族總共避免了數十億美元的未來税款。

在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總統任期內,美國財政部曾多次試圖加大打擊逃避遺產税的力度,提議限制 GRAT 和 “I Dig It” 策略的使用。但是這些提議在國會被否決了。在特朗普首次執政期間,財政部長史蒂文·姆努欽(Steven Mnuchin)本人就是 GRAT 的用户,他阻止了修補該漏洞的努力。

2016 年,黃仁勳夫婦在他們的四個新 GRAT 中投入了 300 多萬股英偉達股票。這些股票當時價值約 1 億美元。如果這些資產的價值上升,他們的兩個成年子女將獲得免税的意外之財,他們目前都在英偉達工作。

事實正是如此。數據公司 Equilar 整理的證券文件顯示,這些股票目前價值超過 150 億美元。這意味着,黃仁勳家族可以避免繳納大約 60 億美元的遺產税。

如果屬於黃仁勳的信託公司出售這些股票,那將產生一筆鉅額的資本利得税——根據英偉達目前的股價計算,將超過 40 億美元。不過,黃仁勳夫婦可以代表信託基金支付這筆賬單,而不將其視為贈予繼承人的應税贈與。

通過做慈善避税

從 2007 年開始,黃仁勳採用了另一種方法,可以進一步減少其家族的遺產税。這一策略包括利用他和妻子的慈善基金會。

黃仁勳向黃仁勳及洛麗基金會捐贈了英偉達的股票,這些股票在捐贈時價值約 3.3 億美元。由於此類捐贈可抵税,這意味着它們在捐贈發生的年份裏減少了黃仁勳夫婦的所得税賬單。

基金會必須每年向慈善機構捐贈至少相當於其總資產 5% 的善款。但黃仁勳及洛麗基金會和許多億萬富翁的基金會一樣,通過向所謂的 “捐贈者建議基金”(DAF)大量捐款,滿足了這一要求。

這些基金是由捐贈者管理的資金池,其使用範圍受到嚴格限制,不允許用於購買汽車、度假屋等非慈善目的。然而,基金可以投資於捐贈者朋友的企業,或捐贈資金以命名捐贈者子女心儀大學中的建築物。

值得注意的是,税法中存在一項重大漏洞:捐贈者建議基金無需實際向慈善機構捐款。當捐贈者離世時,基金的控制權可立即轉移給其子女,且無需繳納遺產税。

近年來,黃仁勳及洛麗基金會高達 84% 的捐款都流向了其捐贈者建議基金 GeForce,這一名稱顯然是在向英偉達遊戲芯片致敬。黃仁勳夫婦捐贈的英偉達股票當前市值已接近 20 億美元。

儘管該基金無需公開其資金使用情況,但基金會方面表示,這些資產將專用於慈善事業,包括高等教育和公共衞生等領域。英偉達發言人也證實了這一點。

此外,還有一項額外的好處不容忽視。根據英偉達當前的股價,向該基金的捐贈為黃仁勳節省了約 8 億美元的遺產税。(騰訊科技特約編譯金鹿)

本文來源:騰訊科技 (ID:qqtech),原文標題:《超級富豪黃仁勳是怎麼避税 80 億美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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