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反壟斷監督機構 1 月 22 日聲明稱,對谷歌公司處以 2025 億印尼盾的罰款,原因是其在 Google Play 中存在壟斷行為。聲明稱,谷歌要求應用程序使用其 Google Play 計費系統,這違反了印尼的反壟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