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0 ET The Rosen Law Firm, P.A. Announces Proposed Class Action Settlement on Behalf of Purchasers of Compass Minerals International Inc. Securities - C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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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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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森律師事務所(The Rosen Law Firm, P.A.)宣佈,堪薩斯州地區美國地方法院已批准針對 Compass Minerals International Inc.證券購買者的擬議集體訴訟和解。聽證會定於 2025 年 11 月 18 日舉行,以確定 490 萬美元和解及分配計劃的公平性。受影響的個人必須在 2025 年 10 月 7 日之前提交索賠表格以參與。排除請求也需在同一日期之前提交。對和解的異議必須在 2025 年 10 月 21 日之前提交

/PRNewswire/ -- 羅森律師事務所(The Rosen Law Firm, P.A.)宣佈,美國堪薩斯州地區法院已批准以下關於提議的集體訴訟和解的公告,該和解將惠及購買 Compass Minerals International Inc.(NYSE: CMP)證券的投資者:

美國地區法院

堪薩斯州

約翰·瓦倫丁(JOHN VALENTINE)和保羅·奧雷尼克(PAUL O'RENICK),作為個人及代表所有其他類似情況的原告,

Compass Minerals International, Inc.,凱文·S·克拉奇菲爾德(KEVIN S. CRUTCHFIELD),愛德華·C·道林(EDWARD C. DOWLING, JR.),洛林·克倫肖(LORIN CRENSHAW),珍妮·胡德(JENNY HOOD)和詹姆斯·斯坦登(JAMES STANDEN),
被告。
案號:24-cv-02165

待決和提議的集體訴訟和解的摘要通知

致:所有在 2023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期間購買 Compass Minerals International Inc.("Compass Minerals")證券(購買普通股、購買看漲期權或出售看跌期權)的人士。

根據美國堪薩斯州地區法院的命令,特此通知您,將於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00 在堪薩斯州地區法院首席法官埃裏克·F·梅爾格倫(Eric F. Melgren)法官面前舉行聽證會,地點為堪薩斯城州立大道 500 號,法庭 427 室,郵政編碼 66101,目的是確定:(1)是否應法院批准上述訴訟中索賠的提議和解,包括 490 萬美元的金額,作為公平、合理和充分的;(2)提議的和解款項分配計劃是否公平、合理和充分;(3)首席律師申請的律師費不超過三分之一加上和解金額的利息、費用報銷不超過 55,000 美元以及不超過 17,500 美元的服務費是否應獲得批准;(4)是否應根據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和解協議("和解協議")以有偏見的方式駁回本案。法院保留通過電話或其他虛擬方式舉行和解聽證會的權利。

如果您在 2023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期間購買了 Compass Minerals 證券(購買普通股、購買看漲期權或出售看跌期權),您的權利可能會受到此和解的影響,包括您可能擁有的與 Compass Minerals 證券所有權相關的索賠的釋放和消滅。如果您尚未收到詳細的待決和提議的集體訴訟和解通知("通知")和索賠及釋放表("索賠表")的副本,您可以通過寫信或致電索賠管理員獲取副本:Compass Minerals 證券訴訟,c/o Strategic Claims Services,郵政信箱 230,600 N. Jackson St.,Ste. 205,Media, PA 19063;(免費電話)(866)274-4004;(傳真)(610)565-7985;[email protected]。您還可以在 www.strategicclaims.net/compass/下載通知副本並在線提交索賠表。如果您是和解類成員,為了分享淨和解基金的分配,您必須在 2025 年 10 月 7 日之前電子提交或郵寄索賠表,以證明您有權獲得賠償。除非您提交書面排除請求,否則您將受本案中作出的任何判決的約束,無論您是否提出索賠。

如果您希望被排除在和解類之外,您必須向索賠管理員提交排除請求,確保在 2025 年 10 月 7 日之前收到,具體方式和形式請參見通知。所有未請求排除的和解類成員將受根據和解協議作出的任何判決的約束。

對和解、分配計劃或首席律師申請的律師費和費用報銷及對原告的獎勵的任何異議,必須按照詳細通知中解釋的方式和形式提交,並在 2025 年 10 月 21 日之前送達法院、首席律師和辯護律師。

如果您對和解有任何疑問,可以致電或寫信給首席律師:

勞倫斯·羅森(Laurence Rosen),律師。

邁克爾·科恩(Michael Cohen),律師。

羅森律師事務所(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 40 樓

紐約,NY 10016

電話:(212)686-1060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請不要就此通知聯繫法院或書記員辦公室。

日期:2025 年 7 月 25 日

根據美國的命令

堪薩斯州地區法院

來源:羅森律師事務所(The Rosen Law Firm, 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