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在隐私判决后向谷歌索赔 23.6 亿美元

美國的谷歌用户最近在一起隱私集體訴訟中贏得了 4.25 億美元的陪審團裁決,他們正在尋求谷歌額外的 23.6 億美元利潤。他們認為這個金額反映了谷歌在秘密收集禁用追蹤功能的用户應用活動數據中 allegedly 不當獲得的收益。陪審團認為谷歌的行為是有害的且未經同意。谷歌否認 wrongdoing,並計劃上訴,聲稱數據是匿名的,用户對自己的數據擁有控制權。此案引發了對最初賠償金額是否足夠以及公司持續數據實踐的質疑
作者:Mike Scarcella
10 月 23 日(路透社)——在上個月的一起消費者隱私集體訴訟中贏得 4.25 億美元陪審團裁決的美國谷歌用户已請求聯邦法官強制 Alphabet(GOOGL.O)單位放棄額外的 23.6 億美元利潤。
消費者在週三的法庭文件中稱該金額是谷歌據稱不當得利的 “保守估算”,因為陪審團發現該公司秘密收集了數百萬名已禁用賬户跟蹤功能用户的應用活動數據。
“陪審團發現谷歌的行為極具攻擊性、有害且未經同意,” 消費者告訴舊金山首席美國地區法官 Richard Seeborg,他必須決定在此案中是否允許和必要進行利潤返還。
谷歌否認不當行為,表示將上訴
原告稱 4.25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裁決 “顯然不足以彌補谷歌行為持續造成的持續和不可逆轉的傷害。”
谷歌及原告律師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谷歌否認不當行為,並表示將上訴。它辯稱所收集的數據是匿名的,並且其隱私工具使用户能夠控制自己的數據。
2020 年的訴訟指控谷歌在八年期間訪問用户的移動設備以收集、保存和使用他們的數據,違反了名為 Web & App Activity 的賬户設置下的隱私承諾。
陪審團在原告提出的三項隱私索賠中判定谷歌對其中兩項負責,原告在審判中尋求超過 310 億美元的賠償。
儘管有裁決,原告表示谷歌並未改變其隱私披露或數據收集實踐。
谷歌在週三請求 Seeborg 撤銷 9800 萬用户和 1.74 億設備的集體資格,辯稱這些索賠依賴於個體因素,如應用使用情況和用户期望。它還敦促法官撤銷裁決,理由是缺乏共同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