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ass Action Filed by Pomerantz LLP Against Cepton, Inc. – CPTN
Pomerantz LLP 已在加利福尼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對 Cepton, Inc.及其部分高管提起集體訴訟。該訴訟代表在 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期間交易 Cepton 股票的投資者,尋求因涉嫌違反聯邦證券法而獲得賠償。投訴稱,Cepton 董事會未能披露更高的第三方出價,並誤導股東關於 Koito 收購的情況。投資者有直到 2025 年 12 月 8 日的時間申請成為主訴人
紐約,紐約州 / ACCESS Newswire /2025 年 11 月 22 日/ Pomerantz LLP 宣佈已對 Cepton, Inc.("Cepton" 或 "公司")(NASDAQ:CPTN)及某些高管提起集體訴訟。該集體訴訟在加利福尼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提起,案號為 25-cv-08571,代表所有在 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包括這兩個日期)期間購買或出售 Cepton 普通股的個人和實體("集體成員"),尋求因被告違反聯邦證券法而造成的損害賠償,並根據 1934 年證券交易法第 10(b) 和 20(a) 條款及其下發布的第 10b-5 條規則對公司及其某些高管追索救濟。
如果您是 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期間購買或以其他方式獲得 Cepton 證券的投資者,您有直到 2025 年 12 月 8 日的時間向法院申請擔任集體的首席原告。投訴書的副本可以在 www.pomerantzlaw.com 獲取。如需討論此訴訟,請聯繫 Danielle Peyton,郵箱為 newaction@pomlaw.com 或撥打 646-581-9980(或 888.4-POMLAW),免費電話,分機 7980。通過電子郵件諮詢的人士被鼓勵提供他們的郵寄地址、電話號碼和購買的股份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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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與小糸製造株式會社("小糸")("小糸收購"或"合併")(如下所述)合併之前,Cepton 是一家專注於高性能、大眾市場光學探測與測距("激光雷達")技術部署的電子公司,旨在為汽車和智能基礎設施市場提供安全性和自主性。公司提供近程激光雷達、遠程激光雷達和超遠程激光雷達、汽車軟件以及包括其感知軟件在內的智能激光雷達系統。
截至 2023 年 7 月,小糸是一家日本汽車照明設備製造商,已向 Cepton 投資 2 億美元,以換取相當於 Cepton 投票權 30.1% 的普通股和優先股,並在公司董事會("董事會")中佔有七個席位中的兩個。2023 年 10 月,小糸要求董事會成立特別委員會,與小糸談判潛在交易。2023 年 12 月,小糸宣佈以每股 3.17 美元的現金出價收購 Cepton,進行私有化交易。
2024 年 7 月,Cepton 宣佈已接受小糸的出價,以每股 3.17 美元的現金收購公司所有未被小糸持有的流通股。根據 Cepton 的説法,小糸收購將"補充小糸現有的傳感器技術路線圖,同時為 Cepton 提供商業化其激光雷達技術所需的財務穩定性和可擴展性。"
小糸收購於 2025 年 1 月 7 日完成,此時所有未償還的 Cepton 股東均收到了每股 3.17 美元的 Cepton 普通股現金。在同一天發佈的新聞稿中,Cepton 表示,合併"標誌着 Cepton 前沿激光雷達技術工業化的戰略里程碑,結合了兩家公司的優勢,以重塑未來的出行方式",並且"在小糸享譽全球的汽車專業知識的支持下,Cepton 將繼續以質量、可靠性和可持續性為重點,商業化其激光雷達解決方案。"
投訴書指控,被告在整個集體期間對公司的業務、運營和合規政策做出了實質性虛假和誤導性陳述。具體而言,被告做出了虛假和/或誤導性陳述,和/或未能披露以下內容:(i)Cepton 收到了一個可信的第三方出價,估值超過小糸收購的兩倍;(ii)Cepton 董事會未能有意義地探討上述出價,並在建議 Cepton 股東批准小糸收購時未能披露其條款;(iii)因此,Cepton 股東被剝奪了有意義考慮接受或拒絕小糸收購的機會;(iv)因此,被告的公開聲明在所有相關時間都是實質性虛假和誤導的。
投資者在合併完成四個月後開始瞭解到真相,當時在 2025 年 5 月,前 Cepton 股東在特拉華州衡平法院對 Cepton 和某些公司高管提起了兩起經過驗證的集體訴訟,涉及小糸收購。2025 年 7 月,前述訴訟被合併並重新命名為 In re Cepton, Inc. Stockholder Litigation,案件編號為 2025-0519-LWW("特拉華訴訟")。然後,在 2025 年 9 月,特拉華訴訟中提交的修訂版合併集體訴訟投訴("修訂投訴")的刪節版公開發布。修訂投訴是在 Cepton 根據原告根據特拉華州法第 8 條第 220 款提出的要求提供的書籍和記錄審查後提出的。修訂投訴指控 Cepton 董事會同意小糸收購的"價格如此不合理以至於令人震驚,並且隨後以隱瞞關鍵事實的代理文件向股東推銷這一極不公平的交易。"此外,修訂投訴指控"代理文件未能披露 Cepton 收到的——以及董事會完全未能探討的——一個可信的第三方出價,估值超過小糸收購的兩倍。"修訂投訴進一步指控 Cepton 首席執行官被告 Jun Pei 在與小糸的談判中存在利益衝突,並鼓勵董事會推薦接受小糸收購,以保護他個人的經濟利益,而犧牲了 Cepton 的股東。
Pomerantz LLP 在紐約、芝加哥、洛杉磯、倫敦、巴黎和特拉維夫設有辦公室,被公認為公司、證券和反壟斷集體訴訟領域的頂尖律所之一。該所由已故的亞伯拉罕·L·波梅蘭茨創立,他被譽為集體訴訟領域的權威,Pomerantz 開創了證券集體訴訟的領域。如今,85 年過去了,Pomerantz 繼續秉承他所建立的傳統,為證券欺詐、信託責任違反和公司不當行為的受害者爭取權利。該所已為集體成員追回了數十億美元的賠償金。請訪問 www.pom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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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Pomerantz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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