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ial Announcement: US Maintains 50% Metal Tariffs, Imposes 25% Tariffs on Some Finished Products, 100% on Patented Drugs, but "Exempts" Those Complying with Agreements

華爾街見聞
2026.04.02 19:24

白宮公告,基於 1962 年貿易法第 232 條,對完全由進口鋼鐵、鋁和銅製成的產品維持 50% 的關税,對鋼鋁或銅含量不超過 15% 的產品豁免;基於同一法條對擁有專利的進口藥品和製藥成分徵 100% 關税,若藥品產自歐盟等與美簽署貿易協議的國家地區,適用 15% 的協議關税,若企業與美簽署最惠國定價協議及回流生產協議,2029 年之前免關税。

傳聞中的金屬和藥品關税新規官宣了。

美東時間 4 月 2 日週四,白宮連續發佈兩份政策説明文件,宣佈對關鍵工業與醫藥領域實施新的關税政策。在金屬關税方面,特朗普政府維持對多種進口鋼、鋁和銅產品徵收 50% 的關税,同時簡化對金屬含量較低商品的徵税規則,將對製成品及衍生產品統一徵收 25% 關税。

在醫藥關税方面,美國將對 “擁有品牌或專利” 的進口藥品和製藥成分徵收 100% 的關税,但已經同特朗普政府達成協議的國家地區和藥企可以得到豁免。新華社指出,這一措施同時提供豁免或下調關税的路徑,旨在迫使製藥企業與白宮就藥品價格和產業回流等達成協議。

白宮宣佈新的關税政策時,美股大盤保持小幅下跌勢頭,標普 500 跌 0.07%,道指跌 0.18%,納指跌 0.09%。

表面上看,新的金屬關税政策可能降低部分衍生品的關税,因為現行的政策要求企業根據產品中的鋼鋁含量計算税負,最高需繳納 50% 的關税。但最近評論認為,新調整並不意味着貿易保護力度實質性減弱。對此前難以準確核算金屬含量的企業而言,税負反而可能更確定甚至增加,而且統一徵税可能擴大關税適用範圍。

鋼鋁銅衍生品統一 25% 含量不超過 15% 的產品豁免

根據白宮公告,此次措施以《1962 年貿易擴展法》第 232 條為法律基礎,將關税範圍從傳統初級金屬擴展至更廣泛的 “衍生產品”,相關規定包括:

  • 完全或幾乎完全由鋁、鋼或銅製成的產品(例如鋼卷和鋁板),將按其全部價值統一徵收 50% 的關税
  • 主要由鋼、鋁或銅製成的衍生產品,將按其全部價值統一徵收 25% 的關税
  • 某些金屬密集型工業設備及電網設備,在 2027 年之前將適用 15% 的關税税率,旨在加速推進目前正在全美各地開展的大規模工業基礎建設。
  • 在境外製造、但完全使用美國產鋼鐵、鋁和銅作為原材料的產品,將適用較低的 10% 關税税率。
  • 產品中鋼鐵、鋁或銅的含量在 15% 及以下者,將不再受此類“第 232 條” 金屬關税約束

新規意味着,特朗普政府將對鋼鐵、鋁以及銅及其衍生品統一徵收 25% 關税,關税覆蓋範圍從原材料延伸至下游製成品,政策目標明確指向 “防止規避現有關税體系”。

白宮的公告強調,徵關税的進口商品 “威脅美國國家安全和工業基礎”。

從政策邏輯看,這是對 2025 年以來鋼鋁關税體系的進一步 “補漏洞” 升級——此前僅對初級金屬徵税,企業通過加工成零部件或製成品繞開關税的問題日益突出。

更關鍵的是,此輪措施延續了 “選擇性豁免” 機制:

  • 符合美國貿易協議、如美墨加貿易協定的產品仍可豁免
  • 政府保留與盟友談判豁免或配額安排的空間。

這一點意味着,美國並非全面封閉市場,而是通過關税作為談判籌碼,重塑供應鏈結構。

新規可能的影響包括:在大宗商品市場,銅、鋁、鋼鐵價格短期波動上行;在製造業,汽車、機械、建築鏈條將承受成本的壓力,在貿易格局方面,對加拿大、墨西哥、巴西等傳統供應國形成再博弈。

擁有品牌或專利的進口藥品和製藥成分徵 100% 關税

相比金屬關税,醫藥領域政策更具衝擊力。

白宮公佈,同樣依據《1962 年貿易擴展法》第 232 條,美國總統特朗普將對 “擁有品牌或專利” 的進口藥品徵收 100% 的關税,新關税將公告發布 120 天后對特定大公司生效,並於 180 天后對小公司生效。

新關税的目的是迫使製藥企業將生產轉移至美國本土。若企業承諾在美國建廠,可獲得政策豁免。

據白宮的公告,

  • 對於同美國達成貿易協議的國家地區,若藥品產自歐盟、日本、韓國,或瑞士與列支敦士登,將適用 15% 的協議規定關税。若藥品產自英國,將適用較低的關税税率,具體依據近期達成的英美藥品貿易協定而定。
  • 對於已與美國衞生與公眾服務部(HHS)簽署所謂“最惠國”(MFN)定價協議、並與美國商務部簽署回流生產協議的企業,在 2029 年 1 月 20 日之前將適用 0% 的關税税率。
  • 對於僅與美國商務部簽署回流生產協議的企業,將適用 20% 的關税税率。美國商務部與 HHS 將提供相關渠道,供企業與美國政府簽署回流生產協議及 MFN 定價協議。
  • 目前,仿製藥、生物類似藥及其相關成分暫不徵收關税。此項政策將於一年後進行重新評估。

這一政策延續了特朗普政府此前釋放的信號——即通過關税手段推動醫藥製造 “回流美國”。此前已有媒體報道稱,相關措施將針對高價創新藥和跨國藥企。

新關税政策的設計具有幾個關鍵特徵:

  • 精準打擊跨國藥企利潤核心。此類企業的專利藥通常利潤率最高,100% 關税幾乎等同於 “市場準入壁壘”。
  • 與產業政策綁定。關税並非單純保護,而是 “投資換市場” 機制,企業可通過在美建廠規避關税
  • 國家安全敍事強化。白宮強調醫藥供應鏈對公共健康與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新政的潛在影響包括,全球製藥巨頭面臨供應鏈重構壓力,美國藥價結構可能出現階段性波動,印度、歐洲等仿製藥與創新藥出口國受到衝擊,跨國藥企資本開支上升,或加速在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