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Platforms Fined Nearly 3.6 Billion Yuan for Involvement in 'Ghost Food Delivery': PDD 1.522 Billion, MEITUAN 746 Million, Alibaba Group 630 Million
4 月 17 日,市場監管總局對拼多多、美團、京東、淘寶閃購、抖音、淘寶、天貓等 7 家電商平台作出行政處罰,因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資質審核不嚴、未阻止轉單行為等問題,被責令暫停新增蛋糕店鋪 3 至 9 個月不等,並罰沒款合計 35.97 億元。7 家平台法定代表人及食品安全總監被罰 1968.74 萬元。目前各平台已下架相關 “幽靈店鋪” 並停止轉單合作。
據央視新聞報道,4 月 17 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京東)、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餓了麼,現淘寶閃購)、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淘寶)、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天貓)等 7 家電商平台“幽靈外賣” 系列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 7 家電商平台改正違法行為,暫停新增蛋糕店鋪 3 至 9 個月不等,並處以罰沒款共計 35.97 億元。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 7 家平台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處以罰款 1968.74 萬元。

經查,上述 7 家電商平台對入網食品經營者許可證審核把關不嚴,未依法履行資質審查義務;與轉單平台簽訂合作協議,明知或應知轉單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未採取必要措施;7 家電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負有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但未全面履行有關崗位職責。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案件啓動調查後,市場監管總局第一時間責成電商平台立行立改,7 家電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經審核的有關 “幽靈店鋪”,停止與相關轉單平台的餐飲轉單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