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递表港交所主板,为浙江省第四大管道天然气分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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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交所 6 月 16 日披露,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交银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智通财经 APP 获悉,据港交所 6 月 16 日披露,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交银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 2020 年,该公司是 (i) 中国浙江省主要地级市湖州市最大的管道天然气分销商,于湖州的市场份额为 44.9%;及 (ii) 浙江省第四大管道天然气分销商,于浙江省的市场份额为 3.3%。根据同一报告,于 2020 年湖州市的天然气消耗量占浙江省天然气消耗量的 7.3%,而浙江省天然气消耗量占中国天然气销量的 4.4%。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自 2004 年及 2009 年起,公司一直是吴兴经营区及南浔经营区内的独家管道天然气分销商。于往绩记录期间 (2018 至 2020 财政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 (i)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销售燃气,主要包括管道天然气;(ii) 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为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居民及非居民物业的业主或住户等客户建设及安装终端用户管道网络及燃气设施;及 (iii) 其他,包括销售家用燃气电器。
财务方面,于 2018 财政年度、2019 财政年度及 2020 财政年度各年,公司的总收益分别为人民币 (下同) 12.286 亿元、16.304 亿元及 14.22 亿元,于 2018 财政年度至 2020 财政年度三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7.6%。同期纯利分别为 9160 万元、1.439 亿元及 1.923 亿元,于 2018 财政年度至 2020 财政年度三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