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5 日晚,南京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規範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報名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針對部分關注度較高的商品住房項目,採取集中供應方式上市銷售,申購人自報名之日起至搖號結果公示當日止,僅可參加一個集中供應項目的購房報名;非集中供應的項目,申購人可參加多項目報名。(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