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能如願賣掉 SOHO 嗎?

華爾街見聞
2021.08.07 14:19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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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立案審查階段,SOHO 中國 “賣身” 仍存懸念。

SOHO 中國與黑石的交易,從流言到公告、再到立案審查,已有一年半的時間,期間波折不斷。

就在 8 月 6 日晚,SOHO 中國公告稱,要約方(黑石)已於 8 月 3 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簽發的通知,對黑石根據《中國反壟斷法》提交的申報,正式立案審查。

據華爾街見聞查詢,這項審查是收購的先決條件之一,目前仍在正常程序內。

以 SOHO 中國在 6 月份公告的來算,30 億美元的交易金額,相比一年前的報價打了 7 折,潘石屹夫婦退出心切,但涉及境內外的這場收購顯得略微 “超時”。

加上潘氏夫婦明星企業家的名頭,讓這場交易頗令市場關注,時不時市場上就有 “交易受阻” 的傳聞,令 SOHO 中國的股價也坐起了過山車。

而潘石屹和張欣,這對紅極一時的地產夫妻檔,最終能按照他們規劃的那樣,全身而退嗎?

進入例行程序

市場對於公告中的 “立案審查” 一詞頗為敏感,對這場百億併購案也多了一絲玩味。

但多位從事併購的法律人士表示,這只不過是涉及外資併購的例行程序,意味着整個交易已進入到最重要的審查程序當中,並不能認為是交易遇到了問題。

按照 SOHO 中國在 6 月份的公告,黑石發出全面收購要約,擬取得 SOHO 中國控股權,作價最高 236.58 億港元。

而要完成交易的先決條件有三,分別是收購方根據反壟斷法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申請並獲批准,無任何有關機關對此次收購進行法律行動或公開建議,以及公司不應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這意味着,獲得市場監管總局的批准,是這筆交易完成的必過一關。

在正式立案審查前,7 月 6 日,SOHO 還公告稱,因未達成先決條件,以及編制並落實將載入綜合文件的若干資料需要額外時間、獨立財務顧問亦需要更多時間等因素,將延遲寄發要約收購事項的綜合文件。

有觀點認為,交易可能面臨與創始人潘石屹相關的監管障礙。這直接引發了 SOHO 中國在 7 月 29 日盤中跳水,一度大跌逾 31%。

從提交申報材料算起,SOHO 中國這場交易過去了近兩個月才被立案審查,確實與常規案件相比 “超時了”。

由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編的《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19)》顯示,從申報到立案(包含申報方補充材料時間),2019 年時的平均用時為 24 個自然日。

一名長期從事跨境併購交易的律師表示,黑石對 SOHO 中國的併購案符合《外商投資法》的相關規定,故而需要依照反壟斷法的規定,接受經營者集中審查。

該律師表示,按照目前反壟斷法律的規定,一項交易是否要進行反壟斷申報主要基於兩點,交易是否涉及目標公司控制權(包括決定性影響)的取得,以及相關交易主體營業額是否達到申報門檻。

而黑石在 2020 財年的營業收入為 61.02 億美元,符合《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當中,對於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在上一會計年度,全球範圍內業額合計超過 100 億元人民幣的標準。

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申報文件、資料完備的申報,由反壟斷局書面通知申報人立案。市場監管總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對申報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初步審查,作出是否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經營者。

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九十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經營者。符合反壟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市場監管總局可以延長本款規定的審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另有一名負責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業務的律師指出,從市場監管總局過往數據來看,大多數的案件在第一階段的 30 天內就審結了,每年這個比例都大致在 80% 以上。

事實上,隨着 SOHO 中國的這場併購,進入最基本、最重要的反壟斷審查階段,才算是步入了正常程序。截至目前,相關事項尚在流程之中。

市場仍存擔憂

“立案審查” 一詞,讓市場的吃瓜之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而近期的監管環境,以及潘石屹的話題性,更讓這場交易顯得很是吸睛。

市場關心的重點是,在目前的背景下,這場交易能否順利獲得市場監管總局的批准,潘石屹能不能順利套現離場。

前述負責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業務的律師認為,市場的擔憂有些過了,這些交易大多是集中在平台經濟層面,SOHO 中國的交易所處的產業並不是重點監管的領域。

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此前也有非重點監管領域的行業併購失敗的案例。前述長期從事跨境併購交易的律師表示,在 2019 年時,就曾有永輝超市收購中百集團失敗的案例。

在該交易中,永輝超市在收購協議公告發出 7 個月之後,因為收到發改委的《特別審查告知書》,最終取消了要約收購。特別審查的主因是涉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規範投資環境。

這意味着,即便是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部門審查通過之後,SOHO 中國的併購案是否會遇到其他部門的阻礙,仍存懸念。

不過這種情況非常少見。“在去年高度複雜的國際貿易背景下,反壟斷局仍附條件通過了兩起敏感行業的重大交易,體現出我國經營者集中審查的重點,是對擬議交易對市場競爭,尤其是中國市場的影響”,前述律師認為,在日常的經營者集中審查中,反壟斷局注重的是與過往案例的銜接和統一。

監管在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的時候,考慮的因素主要有六點: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及其對市場的控制力;相關市場的市場集中度;經營者集中對市場進入、技術進步的影響;經營者集中對消費者和其他有關經營者的影響;經營者集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應當考慮的影響市場競爭的其他因素。

“並且為了簡化交易的複雜程度,SOHO 中國的併購也進行了一些調整”,有法律人士指出,此前市場傳言 SOHO 中國要私有化,這就是一種特殊複雜交易結構,會使得審查標準和進度較一般情況嚴格許多。

後來公告也看到,黑石的交易並未涉及私有化,該人士認為,這場交易前前後後進行了一年多,雙方應該早已準備充分,目前也進入了審查階段,只有其他的先決條件未達成,或一些意料之外的情形發生,才會導致這場交易的失敗。

不過,最終 SOHO 中國的出售交易能否通過審查,可能還要看監管方考量的重心,究竟在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