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C 提議做空新規:賣空者提供月度數據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擬要求些投資者機構或將被要求每月向 SEC 報告他們與賣空相關的活動以增加該領域的監督透明度。新規將適用於持有至少 1000 萬美元空頭頭寸或相當於總流通股 2.5% 以上的機構經理。
美東時間 2 月 25 日週五,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表示其正在考慮一項新規,一些投資者機構或將被要求每月向 SEC 報告他們與賣空相關的活動,從而使 SEC 首次向公眾提供詳細的賣空數據,包括額空頭頭寸的匯總數據以及每日賣空數據。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 Gary Gensler 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
SEC 一致投票提議制定規則和修正案,擴大投資公眾和監管機構可獲得賣空相關數據的範圍。
我很高興支持這項提案,因為如果被採納,將加強我們市場中一個重要領域的透明度,而這一領域將從更大的可見度和監督中受益。
Gensler 表示,新的規則制定將適用於持有至少 1000 萬美元空頭頭寸或相當於總流通股 2.5% 以上的機構經理。
對公眾和委員會來説,更多瞭解這個重要的市場是很重要的,特別是在壓力或波動的時候。擬議的規則將有助於委員會處理未來的市場事件,在透明的需求和價格發現過程之間取得平衡。
早在 2005 年 SEC 就設立名為 Regulation SHO 的條例限制裸賣空行為,該項條例規定投資者在進行股票賣空時必須要有充分理由確保自己有能力在交易結算前持有要賣空的股票否則就要補倉,不然就算違約 Fail to Deliver,如果事後被發現裸賣空者有拋空或狙擊股價的嫌疑,則算犯法。
“裸賣空” 是指投資者沒有借入股票而直接在市場上賣出根本不存在的股票,在股價進一步下跌時再買回股票獲得利潤的投資手法。進行 “裸賣空” 的交易者只要在交割日期前買入股票,交易即獲成功。由於 “裸賣空” 賣出的是不存在的股票,量可能非常大,因此會對股價造成劇烈衝擊。
投資者認為賣空者操縱市場、可能存在欺詐行為以及缺乏賣空交易公開數據的問題依然翠在。此次提議的新規試圖通過進一步增強市場透明度以彌補這一問題。
按照設計,新規定將增加所謂的 “買入 - 回補” 的披露,賣空批評人士可能會歡迎這一規定,因為它將旨在進一步遏制所謂的 “裸賣空”。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禁止交易員利用不存在的股票做空上市公司的股票。
去年年底,SEC 提出一項規則,要求向賣空者出借證券的經紀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在出借後 15 分鐘內向金融業監管局等監督機構報告每筆貸款的數據。
SEC 表示,鑑於其最新的規則修改建議,其延長了對該規則的公眾評論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