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考虑 “一周四天工作制”
不改变工作总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可能也只是徒劳。
加州计划推行新工作制度,但有效性可能存疑。
本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立法机构提出一项提案,将员工人数超过 500 人的私营企业每周工作时间从 40 小时更改为 32 小时,超出部分则需要支付 1.5 倍的加班费。
加州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州,拥有约 3900 万居民,也拥有许多世界上最大的科技公司。下周结束前,该州议会的劳工与就业委员会(Labor and Employment Committee)预计将决定该法案是否会继续推进,如果法案最终获得通过,有 2000 多家企业将会受到影响。
疫情以来,居家办公和弹性工作制在美盛行,在劳动力市场紧张的情况下,为了争夺人力资源的企业正在适应这种状况。云软件公司 Qualtrics 对 1000 多名员工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92% 的人支持每周工作 4 天,37% 的人愿意以降薪 5% 来换取工作制度的改变。
从美国大萧条时期起,每周四天工作制已经被讨论了几十年,尼克松在担任美国副总统时曾预测,美国人将在某个时候停止每周工作五天。
一些研究对这个工作制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德国和法国的经济研究发现,更少的工作时间并不能增加就业。2013 年,一项针对比利时私营企业的研究发现,每周工作 25 至 35 小时的员工最富有生产力,在这个范围之外,更多或更少的工作时间都与提高生产力无益。
对于大部分雇主而言,减少工作时间显然不是好消息,这意味着企业将为减少一天的工作支付同样多的费用。红杉咨询最近对 459 家公司(以科技公司为主)的调查发现,90% 的公司不打算采用每周四天工作制。2019 年,微软在日本停止了为期五周的四天工作制试验。
本月早些时候,加州商会将此次提出的四天工作制的法案列入其 “就业杀手名单”,称该法案将显著增加劳动力成本。
与此同时,该法案在一部分工作者当中可能也不受欢迎,红杉咨询薪酬和福利板块副总裁 Kyle Holm 说,大多数科技工作者表示,他们每周投入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 40 个小时,如果工作时间改为 32 小时,完成目前工作的难度将会更大。
Qualtrics 的调查中也有近四分之三的人表示,无论如何,他们最终都会工作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