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被臨時列為「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認定發行人

阿斯達克
2022.05.05 15:29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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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S 公佈,公司於 4 月 28 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提交 2021 年止年度的 20-F 表格後,SEC 於 5 月 4 日將公司臨時列為《外國公司問責法案》委員會認定發行人。20-F 表格包含一份由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 (PCAOB) 確定其無法完全審計或調查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網易-S(09999.HK) 公佈,公司於 4 月 28 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提交 2021 年止年度的 20-F 表格後,SEC 於 5 月 4 日將公司臨時列為《外國公司問責法案》委員會認定發行人。20-F 表格包含一份由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 (PCAOB) 確定其無法完全審計或調查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公司先前披露,其獨立核數師目前未有接受 PCAOB 核查,因此,PCAOB 的認定是可預見的。根據《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的規定,倘 SEC 釐定一家公司已提交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而該會計師事務所自 2021 年起連續三年未有接受 PCAOB 的核查,則 SEC 應禁止其股份或美國存托股在美國的國家證券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交易。此外,美國正在考慮立法將未接受核查的年限從三年縮短為兩年。公司的美國存托股繼續在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系統不受影響地交易。同時,將在適當的諮詢和指導下繼續監察市場發展及評估所有策略選項,這一更新對業務運營沒有影響。(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