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歌敗訴其迄今以來最狠罰款 “安卓上訴案”,罰金僅微降至 41 億歐元

當地時間週三,歐洲第二高等法院 “歐盟普通法院” 維持了歐盟委員會對谷歌利用其安卓移動操作系統打壓競爭對手的反壟斷決定。法院將罰款從 43 億歐元縮減至 41 億歐元。
當地時間週三,歐洲第二高等法院 “歐盟普通法院” 維持了歐盟委員會對谷歌利用其安卓移動操作系統打壓競爭對手的反壟斷決定。法院將罰款從 43 億歐元縮減至 41 億歐元。這對歐盟遏制大型科技公司涉嫌反競爭行為的運動是一種推動。
谷歌發言人表示,我們對法院沒有完全廢除這一決定感到失望。安卓系統在手機行業創造了更多的競爭機會,而不是遏制競爭。
不過這不是最終裁決。由於歐洲普通法院是歐盟法律體系中第二高的法院,谷歌仍然可以向歐盟最高法院上訴。谷歌表示,它將在決定是否上訴之前審查該決定。
“安卓案” 是歐盟自 2017 年以來對谷歌徵收的三筆反壟斷罰款中金額最高的。其它兩筆為:歐盟於 2017 年以谷歌購物搜索服務,非法優先將自己排在前面,降低競爭對手的排名為由對谷歌處以 24.2 億歐元的罰款。2021 年 11 月,歐洲普通法院駁回了谷歌對 24.2 億歐元反壟斷裁決的上訴。2019 年,谷歌被罰款 14.9 億美元。因為監管部門認為谷歌限制了一些網站顯示該公司競爭對手出售的廣告。此案件目前處於上訴狀態。
歐盟方面表示,自 2011 年以來,谷歌採取的三種做法違反了歐盟反壟斷規則。一是谷歌以 “非法捆綁” 方式向設備製造商提供其應用程序和服務,如要求設備製造商預先安裝谷歌搜索和 Chrome 瀏覽器,作為使用智能手機應用商店 Google play 的條件。二是谷歌使用 “非法財務激勵” 措施,使某些大型移動網絡運營商和設備製造商預裝谷歌搜索程序,而非其他競爭對手的程序。三是谷歌阻撓有意預裝谷歌應用程序的設備製造商使用任何未經谷歌批准的 “安卓分支” 系統。
歐盟普通法院的此次裁決對於歐盟反壟斷事務負責人 Margrethe Vestager 而言,可謂是一場及時的勝利。就在上個月,歐盟委員會對高通公司做出的 9.97 億歐元的反壟斷罰款剛剛被法院駁回,這對 Vestager 來説是個不小的打擊。
除了該案件以外,谷歌在歐洲的麻煩還沒完全了結。谷歌因廣告技術在英國及荷蘭面臨兩宗訴訟,有可能遭出版商索償最多 250 億歐元。去年法國競爭監管機構對谷歌處以 2.2 億歐元的罰款,而歐盟委員會及英國監管當局亦正在調查谷歌的廣告技術業務是否讓公司取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這不是谷歌第一次遭受歐洲出版商的起訴。新聞集團、法國《費加羅報》和比利時羅塞爾集團 2019 年向法國監察總署提起控訴,稱谷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令其蒙受損失。2020 年 11 月,《費加羅報》撤銷控訴。去年 6 月,法國競爭事務監察總署裁決,因美國谷歌公司濫用在互聯網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決定對其罰款 2.2 億歐元。
歐盟近年來對谷歌、蘋果、Meta、亞馬遜和微軟等多家美國高科技公司進行了調查。這些公司被統稱為 GAFAM,被指控避税,阻礙競爭,竊取媒體內容,並傳播假新聞威脅當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