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布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 1 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税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