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捲入內幕交易遭罰贛鋒鋰業分拆上市恐遇阻 數家上市股東共享 IPO 盛宴時點或後延

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實控人內幕交易的違規行為正在給上市公司釀成更大的苦果。
12 月 8 日,贛鋒鋰業(002460.SZ)由於內幕交易江特電機(002176.SZ)股票,收到了來自江西證監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據調查結果,贛鋒鋰業不僅被沒收 110.52 萬元的違法所得,而且還被處以 331.59 萬元的罰款;作為該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實控人李良彬被處以 60 萬元罰款以及警告等處罰措施。
該事項由來已久——早在今年 7 月,贛鋒鋰業就因涉嫌內幕交易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如今處罰大錘終於落下。
這份 “罰單” 所帶來的影響卻不僅僅於此。今年 11 月 23 日,贛鋒鋰業擬分拆江西贛鋒鋰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贛鋒鋰電”)至深交所上市。但目前由於贛鋒鋰業以及李良彬遭遇行政處罰,贛鋒鋰電分拆或已面臨實質障礙。
據《上市公司分拆規則(試行)》(下稱 “分拆規則”),上市公司或其實控人最近 36 個月內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則不得分拆。
贛鋒鋰業的分拆運作最終是否會因為不滿足規則而宣告失敗,贛鋒鋰業 12 月 8 日向信風(ID:TradeWind01)表示:“具體結果還沒有下來,現在這個只是事先通知。”
贛鋒鋰業分拆贛鋒鋰電 IPO 的受阻,可能也將促使其背後包括傳音控股(688036.SH)、新鋼股份(600782.SH)等上市公司在內的一眾股東面臨更久的 IPO 等候期。
捲入內幕交易始末
此次內幕交易案的發生,始於 2 年前贛鋒鋰業對江特電機的一場收購。
主營鋰雲母採選及碳酸鋰加工、特種電機的江特電機此前多年來因經營不善而出現連續兩年處於虧損狀態並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18 年、2019 年淨利潤分別為-16.80 億元、-20.68 億元。
2020 年 8 月,江特電機在地方部門推動下與贛鋒鋰業簽訂《合作備忘錄》,欲引入後者獨家認購其 30% 股份併成為控股股東。
備忘錄簽署當日,江特電機還披露了實控人可能出現變更的訊息,但不到一個月後,二者合作就因沒能解決的同業競爭爭議而流產。
一場快速啓動卻又迅速終止的資本運作,卻成為了滋生內幕交易的導火索。
在贛鋒鋰業與江特電機尚處於私下接觸階段的 2020 年 6 月至 8 月期間,作為此次收購事項知情人之一的贛鋒鋰業實控人李良彬卻在私自交易江特電機的股票。
調查顯示,交易主體贛鋒鋰業在李良彬的授意下於 2020 年 6 月 22 日斥資 2648.38 萬元買入江特電機 1567.77 萬股;2020 年 7 月 8 日、9 日又將其全部賣出,一共獲利 110.52 萬元。
“紙包不住火”,該起內幕交易還是在 2 年後東窗事發。
2022 年 7 月,贛鋒鋰業由於涉嫌二級市場內幕交易而遭到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同年 12 月,證監會對該行為也出具了相關罰單。
其中,贛鋒鋰業不僅將被沒收 110.52 萬元的違法所得,而且還被處以 331.59 萬元的罰款;同時李良彬、董秘歐陽明分別被處以 60 萬元、20 萬元的罰款,並均被給予警告。
這不是贛鋒鋰業高管首次捲入交易合規問題。
贛鋒鋰業三季報披露前兩天的敏感期,贛鋒鋰業實控人之一的熊劍浪曾斥資 199.95 萬元在二級市場買入了公司 2.59 萬股股票。
11 月 1 日,熊劍浪向贛鋒鋰業主動報告了違規操作並表示該事件發生系其配偶私自登陸其個人證券賬户並在窗口期發生誤操作所致。
贛鋒鋰業指出:“熊劍浪先生表示本人及配偶將吸取教訓,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加強股票賬户管理。”
衝擊分拆預期在途
困擾贛鋒鋰業的並不是區區數百萬的罰款,而是後續的分拆上市運作可能會受到阻礙。
2022 年 11 月 23 日,贛鋒鋰業宣佈擬分拆旗下子公司贛鋒鋰電至深交所上市。年報顯示,主營動力電池的贛鋒鋰電業績已經足具規模——2021 年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分別為 20.75 億元、0.40 億元。
但在分拆規則的約束下,獨立上市夢或將化為 “泡影”。
據分拆規則第四條規定:“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政處罰”,則不得分拆。
若行政處罰正式 “落地”,則贛鋒鋰業在未來 36 個月內將陷入無法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境地。
“可能會對江西贛鋒鋰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拆上市產生影響,最終結論以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 贛鋒鋰業表示。
“具體結果還沒有下來,現在這個只是事先通知。” 贛鋒鋰業方面 12 月 8 日對信風(ID:TradeWind01)表示。
對於是否會就該處罰提出申訴,贛鋒鋰業方面則回應稱:“這些情況我們還不知道”。
若該處罰最終落地,則贛鋒鋰業是否可以尋求海外分拆上市的機會也為市場所關注。而從目前的分拆規則來看,希望依舊渺茫。
據分拆規則第二條:“本規則所稱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或資產,以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內或境外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或者實現重組上市的行為。”
換言之,A 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至海外上市同樣受到該規則的約束。
事實上,贛鋒鋰電 IPO 一直被市場所高度關注,其獨立上市橫生枝節對於背後的一眾外部股東來説也絕非 “好消息”。
目前坐鎮贛鋒鋰電外部股東席位的有 “小米系” 的湖北小米長江產業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和海南極目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科創板企業傳音控股的子公司深圳市展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股東。
為籌備贛鋒鋰電的上市,贛鋒鋰業還一度宣佈以自有資金增資不超過 20.90 億元,同時還將引進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先進製造產業投資基金二期(有限合夥)、重慶國資委旗下的重慶市涪陵區新城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主板企業新鋼股份的子公司新餘新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固德威(688390.SH)等共計 11 名外部投資者,增資不超過 3.90 億元。
此次分拆上市可能遇阻對於引入上述投資者的預期是否帶來改變,目前市場也在等待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