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處罰德勤、華融:沒收德勤北京分所違法所得並處罰款超 2.1 億,暫停經營業務 3 個月

華爾街見聞
2023.03.17 08:41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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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德勤未充分關注華融多項經濟業務實質,未穿透審計底層資產真實狀況,給予德勤總所警告,暫停德勤北京分所經營業務 3 個月,並沒收德勤北京分所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總額 21190.44 萬元,德勤總所承擔連帶責任。

據財政部 3 月 17 日消息,自 2021 年起,財政部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融)會計信息質量及其審計機構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德勤)執業質量開展了檢查。

財政部成立專項檢查組,對華融和德勤分別開展現場檢查,問詢訪談相關人員,查閲複製相關資料,廣泛調查取證,向華融、德勤徵求檢查意見,對檢查發現問題進行了數次集中審理和專家論證。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3 月 6 日,據當事人申請,財政部依法對德勤組織了聽證會,充分聽取了陳述和申辯意見,對有關事實進行了辯論和質證,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合法。

經查,華融 2014 至 2019 年度不同程度存在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失效、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等問題。德勤未充分關注華融多項經濟業務實質,未穿透審計底層資產真實狀況,對重大投資事項忽略審批合規性,對已識別的異常交易未恰當發表審計意見,未能客觀評價企業資產狀況,未能準確評估預期信用損失模型參數的合理性,在提供審計服務期間,未保持職業懷疑態度,未有效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存在嚴重審計缺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等法律法規,財政部秉持 “過罰相當、公正執法” 原則,綜合考慮華融、德勤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持續時間、影響範圍等因素,於 2023 年 3 月 15 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華融方面:

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給予 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致遠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給予 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天澤投資有限公司給予 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華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給予 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給予 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匯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給予 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瑞通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給予 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華融實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給予 1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上述處罰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等實施的頂格處罰。

根據情節輕重,對在華融相關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字的李某某等 6 名責任人,給予 5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李某等 6 名責任人,給予 3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陳某等 7 名責任人,給予 1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德勤方面:

給予德勤總所警告;

暫停德勤北京分所經營業務 3 個月;

沒收德勤北京分所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總額 21190.44 萬元,德勤總所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情節輕重,對德勤相關審計報告的簽字註冊會計師景某某等 2 名責任人,給予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行政處罰,對馬某某等 3 名責任人給予暫停執行業務 1 年的行政處罰,對牛某某等 3 名責任人給予暫停執行業務 6 個月的行政處罰,對宗某等 6 名責任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上述處罰決定,當事人有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權利,但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財政部將加強財會監督、嚴肅財經紀律,嚴厲打擊會計審計違法違規行為,從嚴監管,嚴厲執法,在依法保護企業和中介機構合法權益的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對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問責,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國家經濟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本文來源:上海證券報,原文標題:《財政部對德勤和華融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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