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 IPO 丨理想、小鹏供应商威迈斯三度上会 寄售模式合理性再迎考
继前次上会前夕突遭取消审议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威迈斯”)终于又迎来上会。
3 月 29 日,威迈斯的科创板 IPO 即将迎来上市委的审议。
作为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供应商,威迈斯的业绩已足具规模——2019 年至 2021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7.29 亿元、6.57 亿元和 16.95 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0.34 亿元、0.05 亿元和 0.75 亿元。
此番 IPO,威迈斯拟发行不超过 0.42 亿股、募集 13.32 亿元,主要投向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 等项目的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这已不是威迈斯首度冲刺上市,早在 2019 年威迈斯就曾向证监会递交主板 IPO 申请,但最终由于内控制度薄弱遭到发审委的否决。
二度闯关 IPO 时,威迈斯改道科创板,但临到上会却遭到取消,直至此次才又迎来上会。
威迈斯此次是否可以如愿叩响 A 股的大门,市场正在拭目以待。
不过,威迈斯与大客户所签订的寄售合作模式在同业间并不多见,这也是该公司 IPO 的不确定性。
一波三折上市路
近年来处于高景气度的新能源赛道,正在给后来者更多资本化的机会。
2005 年成立伊始,威迈斯主要业务仍聚焦于电梯及通信电源,但看到新能源的商机后,2013 年就果断转向了新能源汽车厂的怀抱,为其提供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核心零部件。
涉及车载充电机、车载 DC/DC 变换器的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 是目前威迈斯的主要收入来源,该业务 2022 年上半年创收 13.21 亿元,占比为 88.25%。
“随着新能源汽车在汽车轻量化和优化空间布局等指标上要求越来越高,车载 电源集成产品逐步成为车载电源系统的主流产品。” 威迈斯表示。
目前威迈斯已成为小鹏、理想、零跑等多家新能源车厂的核心供应商。
但就是这样一家拥有各方优势的企业,IPO 之路却并不顺利。
2019 年,威迈斯向证监会递交主板 IPO 申请,但最终遭到了发审委的否决。
原因之一则是威迈斯虽然收入已足具规模,但存在 “纸面富贵” 之疑。
产品销售过程中,威迈斯为了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在质保期内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予以替换、免费维修等,由此产生售后服务费。
但前度 IPO 的报告期内,威迈斯并未在预计负债的科目中合理计提售后服务费的比例,进而出现了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远高于预计负债的情形,这显然无法反应企业真实的经营风险。
威迈斯 2019 年的实际售后服务费占收入的比例为 1.14%,但相关的计提比例只有 0.50%。
“公司报告期售后服务费用实际发生额高于预计负债计提金额,未能及时重新估计并调整计提比例,未能完整反映报告期内因质量责任条款而产生的相关负债。” 发审委指出,“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薄弱的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此轮 IPO 报告期内,威迈斯对此进行了整改,将计提比例提升至 1.50%,高于业内平均水平 0.23 个百分点。
本以为可借此闯关的威迈斯,却在临门一脚之际又遭变故。
2023 年 1 月 17 日,威迈斯的上市委会议在召开前夜遭遇了临时取消。
一时间引发了市场各方的猜测,一种可能性指向威迈斯疑似遭人举报。
“根据相关流程,如果是出现投诉举报之类的,交易所可能会要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之类的,确定是不是真的存在这个问题,如果核查以后没什么问题,企业可能就可以再度上会了。” 北京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2 个月后,威迈斯再度迎来上会,或说明相关事项已得到解决。
相比部分取消审议且仍在排队的企业相比,威迈斯似乎更加幸运。
例如创业板 IPO 企业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8 月 30 日上会遭到取消后,IPO 进程就再无新进展。
待考的寄售模式
作为较早转向新能源行业的供应商,威迈斯的毛利率在同业中颇具优势。
2022 年上半年,威迈斯毛利率为 20.38%,高于欣锐科技(300745.SZ)、英搏尔(300681.SZ)等 4 家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 12.26 个百分点。
威迈斯的车载电源集成系统 2021 年出货量同样位居国内第一名。
目前特斯拉、比亚迪车厂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车载电源集成系统,但此举研发成本更高,部分资金实力有限的车企的更经济性选择,则是与第三方供应商合作,这成为了威迈斯抢占市场的机会。
事实上,新能源汽车的车载电源集成系统具有一定的排他性。虽然威迈斯并未与大客户达成该类安排,但由于开发过程中的产品物理尺寸、性能参数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因此威迈斯的产品往往不具有标准通用性。
由此与下游主机厂形成深度绑定关系,成为威迈斯主要模式。也正因如此,“押对宝” 或成为威迈斯业绩持续发展的关键,而一旦下游客户出现问题,风险也会向自身传递。
2021 年,威迈斯的前五大客户分别是上汽集团(600104.SH)、理想(2015.HK)、长安(000625.SZ)、奇瑞和吉利(0175.HK),合计带来的销售额达 11.37 亿元,占比接近 7 成。
第一大客户上汽集团已立下 2023 年新能源车冲刺 150 万辆的销量目标,这或有望给威迈斯今年业绩稳定打下一针强心剂。
为了巩固合作,威迈斯还与部分大客户签订了寄售协议。
寄售模式下,威迈斯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的仓库,并按月根据客户的领用数据确认收入。
2022 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中寄售部分的收入已达到 4.57 亿元。
但寄售模式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对账日期的调整有可能导致收入失真、领用的不稳定性则有可能积压存货。
上交所提出了与之有关的疑问。
“寄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凭据和时点,是否存在随意调整对账时点的情况;发行人盘点周期,是否存在账实不一致的情况及原因;客户的领用周期及稳定性。” 上交所指出。
威迈斯解释称,报告期内的对账周期为每月一对,若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则需要厘清各方责任。
“根据客户需求变化,VMI 仓(供应商存货处)一般备货量为整车厂客户月消耗量的 1-3 倍,其领用周期一般为 1-3 个月,领用及消耗相对稳定。” 威迈斯表示。
但寄售模式在同业间并非普遍存在,目前威迈斯所列举的可比公司中只有精进电动(688280.SH)采取该方式,2020 年该模式占收入的比重为 26.19%,而同期威迈斯的比例为 32.57%。
该模式是否会给威迈斯的 IPO 带来更多挑战,仍需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