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杭州今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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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居民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8 月 25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 “认房不用认贷” 政策措施。此后,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全部执行 “认房不认贷”。
而从今日起,杭州的 “认房不认贷” 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变得更加完善。
记者向杭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杭州市在去年 11 月份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 [2023] 52 号) 最新要求,对有关住房信贷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目的是为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首套购房需求,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调整后,居民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次调整从 2023 年 9 月 5 日起实施,以房屋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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