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 信托

阅读 76 · 更新时间 2024年12月5日

A-B 信托是由夫妻共同设立的信托,旨在最小化遗产税。每个配偶将资产放入信托,并将合适的人命名为最终受益人,但不包括另一方配偶。当一方配偶去世时,信托会分为两个独立实体。A 信托是生存配偶的信托,B 信托是逝者的信托。

定义

A-B 信托是由夫妻共同设立的信托,旨在最小化遗产税。每个配偶将资产放入信托,并将合适的人命名为最终受益人,但不包括另一方配偶。当一方配偶去世时,信托会分为两个独立实体。A 信托是生存配偶的信托,B 信托是逝者的信托。

起源

A-B 信托的概念起源于美国,主要是为了应对高额遗产税的问题。20 世纪中期,随着遗产税的增加,许多家庭开始寻找合法的方式来减少税务负担,A-B 信托因此逐渐流行。

类别和特征

A-B 信托分为两个部分:A 信托和 B 信托。A 信托是为生存配偶设立的,允许其继续使用和管理信托资产。B 信托则是为已故配偶设立的,通常用于保护资产免受遗产税的影响。A 信托的优势在于生存配偶可以灵活使用资产,而 B 信托的优势在于资产可以传给后代而不增加遗产税负担。

案例研究

案例一:假设一对夫妇拥有价值 200 万美元的资产,他们设立了 A-B 信托。当丈夫去世时,100 万美元进入 B 信托,剩余的 100 万美元留在 A 信托中。这样,B 信托中的资产不会被征收遗产税。案例二:另一对夫妇在加州设立了 A-B 信托,妻子去世后,B 信托中的资产用于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而 A 信托中的资产继续由丈夫管理。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包括:A-B 信托是否适合所有家庭?答案是否定的,主要适用于资产较多且希望减少遗产税的家庭。另一个问题是,信托的设立和管理是否复杂?确实需要专业的法律和财务顾问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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