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 信托
A-B 信托是由夫妻共同设立的信托,旨在最小化遗产税。每个配偶将资产放入信托,并将合适的人命名为最终受益人,但不包括另一方配偶。当一方配偶去世时,信托会分为两个独立实体。A 信托是生存配偶的信托,B 信托是逝者的信托。
定义:
A-B 信托是由夫妻共同设立的信托,旨在最小化遗产税。每个配偶将资产放入信托,并将合适的人命名为最终受益人,但不包括另一方配偶。当一方配偶去世时,信托会分为两个独立实体。A 信托是生存配偶的信托,B 信托是逝者的信托。
起源:
A-B 信托的概念起源于美国,主要是为了应对高额的遗产税。20 世纪中期,美国的遗产税政策促使许多家庭寻找合法的避税方式,A-B 信托便应运而生。通过这种信托结构,夫妻可以在一方去世后最大限度地利用遗产税豁免额。
类别与特点:
1. A 信托:也称为生存信托,主要由生存配偶管理和使用。生存配偶可以从 A 信托中获得收入和本金,直到其去世。
2. B 信托:也称为旁系信托或遗产信托,主要用于保存逝者的资产,并为指定的受益人提供利益。B 信托的资产通常不再属于生存配偶的遗产,因此可以避免再次征税。
具体案例:
1. 案例一:假设夫妻 A 和 B 共同设立了 A-B 信托。A 去世后,信托分为 A 信托和 B 信托。A 信托由 B 管理,B 信托则保存 A 的资产并为其子女提供利益。这样,B 可以继续使用 A 信托的资产,而 B 信托的资产则避免了再次征税。
2. 案例二:夫妻 C 和 D 设立 A-B 信托,C 去世后,D 成为 A 信托的受益人,继续使用 A 信托的资产。与此同时,B 信托中的资产被保留给他们的孙子孙女,确保这些资产不会被再次征税。
常见问题:
1. 问:如果生存配偶再婚,A-B 信托会受到影响吗?
答:再婚不会直接影响 A-B 信托的结构,但生存配偶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其遗产规划,以确保新配偶和原受益人的利益得到平衡。
2. 问:设立 A-B 信托的成本高吗?
答:设立 A-B 信托的成本相对较高,因为需要专业的法律和财务咨询,但长期来看可以节省大量的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