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比例取消
阅读 41 · 更新时间 2024年12月5日
全比例取消是一种旨在保护早期投资者利益的合同规定。具体而言,它是一种反稀释条款,适用于在发行期权(或可转换证券)后公司销售的任何普通股的情况下,将最低销售价格作为调整后的期权价格或转换比率用于现有股东。
定义
全比例取消是一种旨在保护早期投资者利益的合同规定。具体而言,它是一种反稀释条款,适用于在发行期权(或可转换证券)后公司销售的任何普通股的情况下,将最低销售价格作为调整后的期权价格或转换比率用于现有股东。
起源
全比例取消条款起源于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领域,旨在保护早期投资者的权益,防止他们的股份因公司后续融资而被稀释。随着创业公司融资活动的增加,这种条款逐渐成为投资协议中的常见条款。
类别和特征
全比例取消属于反稀释条款的一种,主要特征是通过调整期权价格或转换比率来保护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其应用场景通常是在公司进行新一轮融资时,确保早期投资者的股份不被稀释。优点是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但缺点是可能限制公司未来融资的灵活性。
案例研究
案例一:某科技初创公司在 A 轮融资时引入全比例取消条款,确保早期投资者在 B 轮融资时不因新股发行而稀释其股份。案例二: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在其融资协议中包含全比例取消条款,帮助其早期投资者在公司上市前保持其持股比例。
常见问题
投资者可能会担心全比例取消条款会限制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因为新投资者可能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条款。此外,误解可能在于认为所有反稀释条款都是全比例取消,实际上还有其他类型的反稀释条款,如加权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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