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俘获
监管俘获是一种经济理论,它认为监管机构可能会被其所负责监管的行业或利益所主导。结果是,一个本应代表公共利益行事的机构,却以有利于该行业现有企业的方式行事。
定义:监管俘获是一种经济理论,认为监管机构可能会被其所负责监管的行业或利益所主导。结果是,一个本应代表公共利益行事的机构,却以有利于该行业现有企业的方式行事。
起源:监管俘获理论最早由经济学家乔治·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在 1971 年提出。他在《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一书中详细阐述了这一概念,指出监管机构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如信息不对称、资源限制、行业游说等)而偏向被监管的行业。
类别与特点:监管俘获可以分为两类:1. 直接俘获,即监管机构的决策直接受到行业利益的影响;2. 间接俘获,即通过影响公众舆论或政策制定过程来间接影响监管机构。其特点包括:1. 监管政策偏向行业利益;2. 公众利益受损;3. 监管效率低下。
具体案例:1. 美国金融危机(2008 年):在金融危机前,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被认为过于依赖金融行业的信息和建议,导致监管不力,最终引发了危机。2. 日本核电站监管:福岛核事故后,调查发现日本的核监管机构长期受到核电行业的影响,未能有效监督和管理核电站的安全。
常见问题:1. 如何识别监管俘获?:可以通过观察监管机构的决策是否过于偏向行业利益来识别。2. 如何防止监管俘获?:可以通过加强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等方式来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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