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前行政总裁夏海钧违令不披露资产 官颁令倘夏拒合作将失抗辩机会

星岛网
2025.03.19 05:56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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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前执行长夏海钧因未遵守法庭命令披露资产而面临法律后果。高等法院法官指出,夏海钧故意违反资产披露令,若不遵从,将失去在诉讼中的抗辩机会。恒大集团已向夏海钧及其他被告追讨约 468 亿港元的股息及酬金,并成功申请禁制令,阻止被告处理其全球 600 亿港元资产。

夏海钧。资料图片

中国恒大去年被清盘人接管后,入禀向恒大创办人许家印、前妻丁玉梅、前行政总裁夏海钧以及前首席财务官潘大荣等人及公司,追讨合共约 468 亿港元股息及酬金。恒大其后成功申请禁制令,阻止被告们处理名下全球 600 亿港元资产。夏海钧早前申请解除资产冻结令及豁免披露资产被拒,违反法庭命令,没有在限期前披露资产。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颁布判词指,与恒大有关的资产冻结令属国际案件,认为资产披露令不应解除,故颁「除非命令」,即除非夏海钧遵从法庭命令披露资产,否则禁止夏在不遵守法院命令下提抗辩。

本案原告为中国恒大集团,被告为许家印、丁玉梅、夏海钧、潘大荣、XIN XIN (BVI) LIMITED、YAOHUA LIMITED、EVEN HONOUR HOLDINGS LIMITED。

法官高浩文在判词指出,他在今年 2 月 12 日拒绝了夏海钧的解除资产冻结令及豁免披露资产申请,要求夏海钧需遵从法庭命令在今年 2 月 21 日前披露资产,但夏海钧没有遵从法庭命令披露资产,反而在 2 月 21 日当日就解除资产冻结令及豁免披露资产的申请提出上诉。法官高浩文指夏海钧明显是故意违反其下达的资产披露令,恒大遂申请除非命令(unless order),除非夏海钧在今年 2 月 21 日或之前遵从法庭命令披露资产,否则夏海钧会被禁止在这次诉讼中提出辩护。

法官高浩文认为夏海钧明知他需在今年 2 月 21 日前遵从法庭命令披露资产,故意不遵从法庭命令,又没有申请更多时间以准备法庭命令的要求,夏在 2 月 21 日当日申请上诉亦与中止或延迟披露资产令无关。法官高浩文指夏没有试图解释他为什么需更多的时间来遵守资产披露令,夏看来在遵守资产披露令方面根本没任何潜在困难,夏实际上只是完全反对其资产披露。

法官另认为若夏海钧不作资产披露,会稍微影响到恒大清盘事宜,而夏海钧在 2 月 21 日有最少 7 个月时间准备资产披露,资产披露令对恒大这宗国际案件十分有用,故同意是次除非命令可合理地禁止夏在不遵守法院命令下提出辩护,遂批出除非命令。

案件编号:HCMP 1080/2024, HCA 551/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