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剩儲備
過剩儲備是指銀行或金融機構持有的超過監管機構、債權人或內部控制要求的資本儲備。對於商業銀行而言,過剩儲備與央行設定的標準準備金要求比例進行比較。這些必需儲備金比例設置了銀行必須保留的最低流動存款(如現金),過剩儲備也可以稱為二級儲備。
定義:過剩儲備是指銀行或金融機構持有的超過監管機構、債權人或內部控制要求的資本儲備。對於商業銀行而言,過剩儲備與央行設定的標準準備金要求比例進行比較。這些必需儲備金比例設置了銀行必須保留的最低流動存款(如現金),過剩儲備也可以稱為二級儲備。
起源:過剩儲備的概念起源於銀行業的早期發展階段,當時銀行需要確保有足夠的流動性以應對客户的提款需求。隨着金融體系的複雜化,監管機構開始設定最低準備金要求,以確保銀行的穩定性和流動性。過剩儲備的概念逐漸演變為銀行在滿足最低準備金要求後,額外持有的儲備。
類別與特點:過剩儲備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現金儲備,另一類是存放在央行的超額準備金。現金儲備是銀行持有的實際現金,用於應對日常的提款需求。存放在央行的超額準備金則是銀行在滿足最低準備金要求後,存放在央行的額外資金。過剩儲備的主要特點是流動性高,可以迅速轉化為現金以應對緊急需求。
具體案例:案例一:在 2008 年金融危機期間,許多銀行為了應對市場的不確定性,增加了過剩儲備,以確保有足夠的流動性應對潛在的提款需求。案例二:某商業銀行在滿足央行的最低準備金要求後,決定將部分資金存放在央行作為超額準備金,以獲得央行支付的利息。
常見問題:1. 為什麼銀行需要持有過剩儲備?銀行持有過剩儲備是為了確保有足夠的流動性應對客户的提款需求和市場的不確定性。2. 過剩儲備是否會影響銀行的盈利能力?持有過剩儲備可能會降低銀行的盈利能力,因為這些資金未被用於貸款或其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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