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購物條款

閱讀 596 · 更新時間 2026年2月20日

禁止購物條款是指在賣方與潛在買方之間的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禁止賣方向任何其他方面徵求購買提案。換句話説,一旦賣方與潛在買方之間達成了意向書或原則協議,賣方就不能在市場上推銷業務或資產。意向書概述了一方與另一方開展業務和/或達成交易的承諾。禁止購物條款通常由大型知名公司規定。賣方通常同意這些條款是出於善意。參與禁止購物條款的各方通常在協議中設定一個到期日期。這意味着它們只在短時間內生效,不能無限期設定。

核心描述

  • 禁止購物條款 是一種併購(M&A)交易保護條款,用於限制賣方在關鍵條款達成一致後繼續尋找或接觸競爭性報價。
  • 它通過降低 “被當作抬價工具(stalking horse)” 的風險,幫助買方更有理由投入時間和成本完成盡職調查、融資安排以及擬定正式交易文件。
  • 其實際影響取決於限制範圍、期限、例外情形(例如受託責任退出條款(fiduciary out))以及違約救濟方式(如分手費、禁令救濟等)。

定義及背景

禁止購物條款 是一種合同性限制條款,常見於意向書(LOI)或合併協議中。該條款約定賣方(或目標公司)在特定期限內不得 招攬、發起、鼓勵或談判 其他收購提案。通俗來説,它設定了一個短期的 “安靜期”,讓買方在不被當作 “抬價工具(stalking horse)” 的情況下推進交易。

關鍵詞中文原文説明(以此為準):
禁止購物條款是指在賣方與潛在買方之間的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禁止賣方向任何其他方面徵求購買提案。換句話説,一旦賣方與潛在買方之間達成了意向書或原則協議,賣方就不能在市場上推銷業務或資產。意向書概述了一方與另一方開展業務和/或達成交易的承諾。禁止購物條款通常由大型知名公司規定。賣方通常同意這些條款是出於善意。參與禁止購物條款的各方通常在協議中設定一個到期日期。這意味着它們只在短時間內生效,不能無限期設定。

為什麼在現代併購中會出現

併購流程成本高昂。買方往往需要在交易完成前投入律師費用、審計與財務核查、監管合規規劃以及融資工作。禁止購物條款用於降低這樣一種風險:買方投入大量資源後,賣方重新打開市場,從其他方爭取更優條件。

條款如何演進

早期的排他性安排有時較為非正式。隨着交易規模擴大、訴訟風險上升,條款寫法也更清晰:明確截止日期、通知義務、匹配權,以及在平衡競買確定性與董事受託責任之間的有限例外。

相關概念(常被混淆)

禁止購物條款經常與其他限制性條款混用。差異很關鍵,因為措辭的細微變化就可能改變 “允許做什麼”。

術語受限制的一方被限制的行為常見目的
禁止購物條款(No-Shop Clause)賣方/目標公司招攬或談判競爭性收購報價在 LOI 或簽署後保護買方排他性
允許競購期(Go-Shop)賣方/目標公司在短窗口期內允許或鼓勵徵集報價簽署後進行市場檢驗以爭取更高對價
非招攬條款(Non-Solicitation)任一方招攬員工、客户或合作伙伴(有時也包括投資人)防止關係與資源被挖走,而非限制競購

計算方法及應用

禁止購物條款不是類似市盈率(P/E)的指標,而是一項法律承諾。但投資者與交易團隊常會用可量化的交易經濟條款(尤其是 分手費)來評估它對結果的影響。

一種實務上的影響評估思路(期望值)

市場參與者常比較 “在排他期內推進簽約” 與 “重新引入競爭” 的價值。一個簡化的期望值框架是:

  • 現在簽約的期望價值 ≈(報價 × 成交概率)− 預期成本與延誤
  • 繼續購物/競價的期望價值 ≈(可能更高的價格 × 更低的成交概率與更長週期)− 更高的流程成本

這不是通用公式,也不應被當作定價模型。它更多是一個討論工具:在 “確定性” 與 “可選擇性(可能更高報價)” 之間做權衡。

常見的 “落地機制”

禁止購物條款要真正發揮作用,通常會配套一些機制,讓違約更容易被識別並可被執行:

  • 期限: 許多交易談判中常見為 30 至 90 天,或與簽署、交割節點掛鈎。
  • 範圍: 何為 “招攬”“鼓勵”“討論”“談判”“提供信息”。
  • 通知權: 要求賣方在收到外部接觸時及時告知買方,並披露關鍵條款。
  • 匹配權: 給買方一個窗口期(常見為數個工作日)用於匹配或改善條件。
  • 救濟:分手費、費用補償、強制履行或禁令救濟(視適用法律與合同約定)。

在經典的上市公司併購之外的使用場景

在一些並非傳統上市公司併購的交易中,禁止購物條款也常出現,因為並行外聯會破壞流程穩定性:

場景典型用途投資者應關注
私營公司出售防止 LOI 後 “再開價/再拍賣”約束是否覆蓋關聯方與顧問/中介
PE 退出流程鎖定領先競買方的盡調窗口期限、例外條款與信息泄露控制
困境資產出售穩定脆弱的出售流程法院或債權人限制與明確的到期安排
創投或二級流動性交易降低 “條款清單購物(term sheet shopping)”是否必須披露外部主動接觸與意向

優勢分析及常見誤區

禁止購物條款本質是一種交換:賣方減少靈活性,換取買方更強的確定性與更快的推進節奏。實務評估通常聚焦四個維度:範圍、期限、例外、救濟

對雙方的利弊

交易方優勢不足
賣方體現交易誠意,可加快盡調與交割進度,並可能支持更有利的整體條款(價格確定性更高、條件更少等)。減少分心與信息泄露。限制引入更高報價的槓桿,可能鎖定在並非最佳的估值;違約風險可能觸發費用或訴訟。
買方保護排他性,支持投入盡調與整合規劃成本,降低被用於 “抬價” 的風險。可能需要支付溢價或作出讓步以換取排他;若交易失敗,時間與成本可能沉沒。

禁止購物(no-shop)與禁止對話(no-talk):措辭會改變行為邊界

有些協議僅限制主動招攬,但允許有限溝通;另一些則幾乎禁止任何討論(“no-talk”)。如果條款禁止的是 “討論(discussions)” 而非 “招攬(solicitation)”,即使回覆一封主動來信,也可能帶來合規風險。

常見誤區與風險點

  • 誤以為禁止購物條款絕對不可例外。 許多協議允許對 “非招攬而來(unsolicited)且真實(bona fide)” 的報價作有限回應,通常在受託責任退出機制下進行。
  • 將禁止購物條款與非招攬條款混為一談。 前者針對競爭性收購提案,後者多針對員工或客户等資源。
  • 範圍表述含糊。 若 “招攬” 未定義,管理層或投行的常規溝通可能被指為 “鼓勵”。
  • 期限過長。 過長的限制更易引發可執行性爭議,也會令賣方難以接受。
  • 內部控制薄弱。 數據室權限鬆散、對外口徑不一致、審批路徑不清晰,可能導致非故意違規。
  • 救濟不明確。 買方若僅依賴難以舉證的損害賠償,可能不如明確約定分手費或禁令救濟更可操作。

實戰指南

禁止購物條款往往不僅是 “寫在合同裏”,更需要作為執行紀律來管理。目標是在保留合法彈性的同時,降低 “無意違規” 的概率。

賣方如何進行日常管理

  • 將所有外部意向與詢問集中到一名交易負責人(並由律師協同)。
  • 記錄來電來信與回覆內容,避免與潛在競買方進行非正式會面或私下溝通。
  • 收緊數據室管理:權限控制、水印、清晰的訪問政策。
  • 明確 “代表(Representatives)” 範圍(高管、董事、投行、顧問等),並培訓其溝通邊界。
  • 預先準備外部接洽的統一話術,例如:“我們目前處於排他期,請將材料發送給法律顧問。”

買方如何降低 “靜默違規” 風險

  • 談判 通知權:要求賣方收到外部接觸後及時書面披露。
  • 若賣方可考慮更優提案,爭取 匹配權
  • 確保先前競買方簽署的 NDA 與 standstill 不會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被豁免。
  • 選擇與情形匹配的救濟方式(費用補償、分手費,以及在可行時約定禁令救濟)。

投資者在披露文件中應關注什麼

在公開市場交易中,投資者往往通過交易公告、監管申報文件與合併協議摘要了解禁止購物條款。重點可包括:

  • 它是真正的 “no-shop”,還是更接近 “no-talk”?
  • 限制持續多長時間,到期觸發條件是什麼?
  • 是否存在受託責任退出機制,或對非招攬而來的更優提案設有例外?
  • 分手費是否與違反條款或改簽其他交易直接掛鈎?

如果你通過 長橋證券 等渠道查看交易相關材料,應關注禁止購物條款在多大程度上、以多長時間限制替代性報價,而不是把 “no-shop” 視為交易必然成交的保證。

案例(示例用途,不構成投資建議)

一家在美國上市的中盤公司宣佈已簽署合併協議,其中包含為期 45 天的 禁止購物條款,並約定若公司為接受更優提案而終止協議,則需支付相當於股權價值 3% 的分手費。在排他期內,第三方提交了非招攬而來的報價,價格略高但融資確定性較弱。由於禁止購物條款僅允許在董事會認定該提案 “合理可能構成更優方案” 時進行有限接觸,目標公司向原買方發出通知並進入短期匹配窗口。原買方隨後提高報價並強化融資條款。該過程體現了條款如何在降低競價波動的同時,為潛在更優報價保留受控路徑。


資源推薦

主要與實務資源

資源重點關注內容價值
Investopedia“No-Shop Clause” 及相關交易條款清晰的基礎定義與語境
SEC EDGAR 申報文件合併協議、8-K 附件、委託書(Schedule 14A)真實合同語言、時間線與披露的限制條款
Delaware(特拉華州)法院判例涉及交易保護與董事義務的爭議對可執行性與流程行為的影響較大
ABA 示範協議與資料常見條款結構與市場慣例便於理解起草與談判思路
大型律所客户提示/簡報go-shop、fiduciary out、分手費等動態瞭解近期市場做法與談判趨勢
併購學術研究交易保護條款的實證研究提供數據與結果視角

常見問題

用通俗的話説,什麼是禁止購物條款?

禁止購物條款 是一種交易條款,賣方在與買方達成關鍵交易條款後,在一定期限內同意不再尋找或接觸其他買方,從而給予買方臨時排他性。

禁止購物條款等同於 “no solicitation(不招攬)” 嗎?

不一定。有人會混用這兩個概念,但 “no solicitation” 可能更窄(不主動尋找報價),而 禁止購物條款 可能更寬(不營銷交易、不談判)。以合同具體措辭為準。

禁止購物條款通常持續多久?

通常會設定明確期限並與里程碑掛鈎(常見為數週,有時為數月)。無限期的限制並不常見,也更容易被質疑。

在禁止購物期間,賣方還能考慮其他報價嗎?

有時可以。合併協議可能允許對非招攬而來的真實提案進行有限接觸,通常需要滿足受託責任退出框架,並伴隨通知義務與匹配權。

在禁止購物條款下,什麼行為算 “招攬”?

可能包括主動聯繫、鼓勵興趣、提供非公開盡調信息或進入實質性討論。很多爭議源於定義不清以及隨意溝通。

如果賣方違反禁止購物條款,會發生什麼?

後果可能包括終止權、損害賠償、分手費、費用補償或禁令救濟,具體取決於協議約定與適用法律。

賣方為什麼願意接受會限制議價空間的禁止購物條款?

因為它可能提升確定性並加快推進,減少干擾,並在整體上支持更好的交易條件,例如更高的價格確定性、更少的交割條件或對費用的安排。

投資者應如何在交易新聞中解讀禁止購物條款?

把它視為流程控制與成交概率的信號,而不是成交保證。嚴格的禁止購物條款可能減少競價,但例外條款、融資風險或監管風險仍可能實質影響結果。


總結

禁止購物條款 是在併購關鍵條款達成一致後,用於穩定交易流程的實務工具:它保護買方的盡調投入,同時限制賣方徵求或接觸競爭性報價。其實際效果取決於細節,包括 “招攬” 的定義、限制期限、對非招攬而來的更優提案是否設有例外,以及違約時適用的救濟措施。對投資者而言,它通常只是影響成交確定性的一個因素,還需要與融資風險、監管風險,以及董事會在受託責任框架下考慮更優方案的空間一併評估。

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信息和教育用途,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