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邀請性要約
閱讀 14 · 更新時間 2024年12月5日
非邀請性要約是指個人、投資者或公司對不主動尋求買家的公司提出的收購要約。如果目標公司不願意被收購,非邀請性要約有時可能被稱為敵意要約。這些要約通常出現在潛在買家看到目標公司的價值時。
定義
非邀請性要約是指個人、投資者或公司對不主動尋求買家的公司提出的收購要約。如果目標公司不願意被收購,非邀請性要約有時可能被稱為敵意要約。這些要約通常出現在潛在買家看到目標公司的價值時。
起源
非邀請性要約的概念起源於 20 世紀中期,當時企業併購活動開始增加。隨着資本市場的發展,投資者和公司逐漸意識到,通過收購未主動尋求出售的公司可以實現快速擴張和市場份額的增加。
類別和特徵
非邀請性要約可以分為友好型和敵意型。友好型要約通常在雙方達成一致後進行,而敵意型要約則是在目標公司管理層反對的情況下進行。友好型要約的優勢在於較少的法律和運營障礙,而敵意型要約可能需要更多的法律手段和策略來克服目標公司的抵抗。
案例研究
一個典型的案例是 2008 年百威英博對安海斯 - 布希的收購。儘管最初遭到安海斯 - 布希的抵制,百威英博通過提高報價和與股東直接溝通,最終成功完成了收購。另一個案例是 2014 年 Valeant Pharmaceuticals 對 Allergan 的敵意收購要約,儘管最終未能成功,但展示了敵意要約的複雜性和挑戰。
常見問題
投資者在處理非邀請性要約時可能面臨法律挑戰和目標公司管理層的抵制。此外,敵意要約可能導致公司文化衝突和員工士氣低落。投資者應仔細評估目標公司的價值和潛在的整合風險。
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信息和教育用途,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和認可。